掃描/長按下面二維碼 |
掃描/長按下面二維碼 |
消費稅的征稅環節★★★
1.基本規定
征稅環節 |
適用范圍 | |
基本環節 |
生產環節 |
除按照規定在零售環節納稅的應稅消費品以外的其他應稅消費品 |
進口環節 | ||
委托加工環節 | ||
特殊環節 |
零售環節 |
金銀首飾、鉆石及鉆石飾品、鉑金首飾 |
批發環節 |
卷煙在批發環節加征一道消費稅 |
2.生產環節的具體規定
(1)視同生產
工業企業以外的單位和個人的下列行為視為應稅消費品的生產行為,按規定征收消費稅:
①將外購的消費稅非應稅產品以消費稅應稅產品對外銷售的(例如,外購普通護膚類化妝品,以高檔護膚類化妝品對外銷售);
②將外購的消費稅低稅率應稅產品以高稅率應稅產品對外銷售。
(2)自產自用的處理
用途 |
舉例 |
稅務處理要點 | |
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
例如,將自產的未涂飾實木地板移送生產漆飾實木地板;將自產的煙絲移送生產卷煙 |
移送時不征收消費稅 | |
終端應稅消費品出廠銷售時按規定征收消費稅 | |||
其他方面 |
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非應稅消費品 |
例如,將自產的高檔保濕精華移送生產普通護膚品;將自產的黃酒移送生產調味料酒 |
移送時征收消費稅 |
終端產品出廠銷售時不征收消費稅 | |||
將自產的應稅消費品,用于在建工程、管理部門、非生產機構、提供勞務、饋贈、贊助、集資、廣告、樣品、職工福利、獎勵等方面 |
例如,將自產的白酒發放職工福利;將自產的實木地板用于裝修辦公樓;將自產的高檔化妝品用于饋贈客戶 |
移送時征收消費稅 |
3.委托加工環節的具體規定
(1)委托加工的應稅消費品,除受托方為個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消費稅;委托個人加工的應稅消費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繳納消費稅。
受托方 |
消費稅納稅人 |
消費稅的征收 |
個人 |
委托方 |
由委托方收回后繳納 |
單位 |
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貨時代收代繳 |
(2)委托加工收回的應稅消費品對外出售
①委托方將收回的應稅消費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計稅價格出售的,為直接出售,不再繳納消費稅;
②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計稅價格出售的,不屬于直接出售,需按規定申報繳納消費稅,在計稅時準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4.進口環節的具體規定
單位和個人進口應稅消費品,于報關進口時繳納消費稅。
5.商業零售金銀首飾
在零售環節征收消費稅的金銀首飾(簡稱“金銀鉑鉆”)包括:
(1)金基、銀基合金首飾以及金、銀和金基、銀基合金的鑲嵌首飾;
(2)鉆石及鉆石飾品;
(3)鉑金首飾。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