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zhangyuqi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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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于5月12日開始舉行,時間緊迫,牢牢把握核心考點是提分關鍵!下面為您提供《經濟法基礎》第一章總論高頻考點匯總,助力通關!
《經濟法基礎》第一章 總論 | |
大綱要求 | (一) 掌握法和法律、法律關系、法律事實、法的形式和分類 (二) 掌握仲裁、民事訴訟 (三) 掌握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四) 熟悉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 (五) 熟悉法律責任 (六) 了解經濟糾紛的概念與解決途徑 |
教材變化 | (一)將原《民法通則》的有關內容,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進行了重新編寫,新增“自然人的刑事責任能力” (二)對”法的特征”、“法律淵源”、“仲裁”、“民事訴訟程序”、“行政復議程序”等內容進行了小幅增刪 |
核心考點 | 第一章:法律關系的主體與客體(P4頁、P5頁)、法律事實(P6頁)、法律效力等級(P10頁)、仲裁-適用范圍(二)(P14頁)、仲裁協議(五)(P15頁)、仲裁裁決(六)(P16頁)、公開審判制度(P18-3頁)、地域管轄(P19頁)、中止中斷(p21頁)、行政復議的排除事項(p24頁)、行政復議機關(p25頁),行政訴訟(P27(1)-(4) 頁)、審理判決(p28(四頁))。 |
復習難度 | ★★ |
重要程度 | ★★ |
2017各批次平均分值 | 11分 |
預計2018年分值 | 8分左右 |
涉及大題可能性 | 很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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