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2019初級會計師《各科目》考情分析匯總
一、2019年教材變化
章 |
2018 頁碼 |
2019 頁碼 |
變動內容 |
第一章 |
P4 |
P4 |
新增,即生物學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體資格的人 |
P5 |
P5 |
調整 | |
P11-12 |
P12 |
1、調整,習慣法是不成文法中常見的一種 | |
P13 |
P13 |
調整 | |
P16 |
P17 |
調整,當事人也用權提出仲裁員回避申請 | |
P20 |
P21 |
調整,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的……人民法院不得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 |
P24 |
P24 |
例題1-17調整選項 | |
P29 |
P29 |
調整,民事主體違反了約定或法定的義務 | |
P30 |
P30 |
調整,支付違約金,違約懲罰或補償 |
總結歸納: 第一章變化,本章整體變化不大,修改部分表述使內容更加嚴謹。新增訴訟時效界滿內容。
二、復習難度及重要程度
章節 | 復習難度 | 重要程度 |
總論 | ★★ | ★★ |
三、建議學習時間
4小時
四、基本結構框架
總論這一章分為5個單元,共計21個考點,大多數考點需要準確理解,也有部分考點需要死記硬背,出現不定項選擇題的可能性較小。
《經濟法基礎》第一章基本結構框架 | ||
總論 | 法律基礎 | 法的本質與特性 |
法律關系 | ||
法律事實 | ||
法的形式 | ||
法律責任 | ||
經濟仲裁 | 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 |
仲裁的適用范圍 | ||
仲裁的基本原則 | ||
仲裁協議 | ||
仲裁程序 | ||
仲裁裁決 | ||
民事訴訟 | 審判制度 | |
地域管轄 | ||
訴訟時效 | ||
行政復議 | 行政復議范圍 | |
行政復議申請 | ||
行政復議機關 | ||
行政復議決定 | ||
行政訴訟 | 行政訴訟的范圍 | |
行政訴訟管轄 | ||
行政訴訟程序 |
五、2019年考試大綱基本要求
(一) 掌握法和法律、法律關系、法律事實、法的形式和分類
(二) 掌握仲裁、民事訴訟
(三) 掌握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四) 熟悉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
(五) 熟悉法律責任
(六) 了解經濟糾紛的概念與解決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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