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中考高考考研專升本自考成考工程 一建二建一造二造一消二消安全會計經濟師初級會計中級會計注會資格公務員教師人力社工
醫學藥師醫師護士初級護師主管護師衛生資格臨床
臨床助理
中醫
中醫助理
口腔醫師
金融基金證券銀行期貨外語四六級計算機等考軟考
點擊查看:2019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匯總
一、民事責任(十一類)
種類: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作、更換;繼續履行;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
二、行政責任
行政處罰 | 針對外部相對人 | 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 |
行政處分 | 針對內部相對人 |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
三、刑事責任
主刑 | 管制 | 3個月以上2年以下,數罪并罰最高是3年 |
拘役 | 1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數罪并罰最高是1年 | |
有期徒刑 | 6個月以上15年以下,數罪并罰“總和刑期不滿35年的,最高不能超過20年,總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25年” | |
無期徒刑 | —— | |
死刑 | —— | |
附加刑 | 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
相關鏈接:2019初級會計師《各科目》考情分析匯總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