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經濟法》考點預測
重點提示:
2009年的考試大綱仍沿用了2008年的考試大綱,這就意味著2008年的重點章節、知識點在2009年的考試中仍作為重點。
從歷年試題的分析中可以看出考試的綜合性更強了,不再是單獨考查支離破碎的單個知識點。更強調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來解決問題,因此,僅僅靠臨時抱佛腳,只依賴識記一些所謂的重點以求通過考試的機會越來越小。我們先介紹一下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經濟法的題型和題數。
中級經濟法的試題的題型和題數總的來說分為以下幾方面:單選題25題,每小題1分,共25分;多選題20題,每小題2分,共40分;判斷題10題,每小題1分,共10分;簡答題3題,每小題5分,共15分、綜合題1題,共10分。自2006年以來一直保持以上的題型、題數,預計2009年的題型、題數也不會有太大變化。
在客觀題上,知識點基本涵蓋了所有的章節,考察的內容一般是對重要知識點的理解和運用,如概念、特征、適用范圍、特別是一些除外規定都是考試的重點,此外還有一些簡單的案例題,這些題需要考生不僅對經濟法有宏觀上的掌握,而且在學習時還要注意細節,對知識要形成系統性的認識。但是咱們強調,重點永遠是重點。雖然各章都有所體現,但也不能光看篇幅來復習,比如說咱們第一章經濟法總論雖然篇幅很多,但是內容過于龐雜,所以考的余地也非常小。頂多是單選、多選。但是這并不等于不重要。例如,仲裁協議,很有可能把他放在綜合題當中,雖然是蜻蜓點水但仍然是拿分點。
主觀試題則相對集中在以下章節的知識點中:
第一章,經濟法總論中仲裁協議的相關規定;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中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規定;
第三章,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法律制度中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相關規定,如個人獨資企業的設立和事務執行,合伙企業的事務執行、債務清償、入伙、退伙等相關的知識點;
第六章,證券法律制度中證券交易的一般規定、上市公司的相關規定等也容易作為考試的重點;
第七章,票據法律制度中票據的抗辯、匯票承兌、保證、背書、追索權等相關規定也都非常重要;
第八章,合同法律制度,綜合性較強一般在綜合題中出現,合同的履行、合同的擔保、合同的權利義務以及買賣合同、借款合同、租賃合同、運輸合同等具體合同的相關規定。
總的來說,在主觀題當中,像合同、公司、破產、票據、合伙這五大塊是重點。比如合伙,尤其是有限合伙,還有《公司法》中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這些需要注意一下!逗贤ā凡挥谜f了,重心還是放在總論的那部分。十五個分合同當中,咱們去年考過租賃、客運,今年排出掉了,剩下的像投資、融資、租賃、買賣需要注意一下,有可能殺回馬槍,但一般會是一個五分的小簡答題,大規模的我想今年不應該放在這個地方,《破產法》這一塊需要高度重視一下,跟會計本專業有點掛鉤的地方,有可算的余地,把稅法的去除后,算的余地不多,加入《破產法》后有了計算的內容,今年這個地方需要稍微準備一下。另外比如一些次重點章,如政府采購、國資管理、違反財政法的行政處分等等,每一塊出一個大題是不太可能的,但政府采購可能會融合合同法出題,把這部分互相融合來出題的可能性非常大。
最后希望各位考生在復習的時候注意謹記各個知識點之中緊密相連,在復習的時候形成完整的知識體系,記憶、掌握、理解、融會貫通,就能有一個好的成績,最后祝大家在2009年的考試中有一個好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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