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經濟法的概念
經濟法,是指調整在現代國家宏觀調控和市場規制的過程中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這個概念表明,經濟法作為現代國家解決特定領域里的問題的一種重要手段,是調整兩類特殊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即宏觀調控關系和市場規制關系。
所謂宏觀調控,通常是指對宏觀的經濟運行的調節和控制;
所謂市場規制,通常是指對微觀的市場行為的規范和制約。
【例題·判斷題】有人認為,經濟法就是與經濟有關的法,而與經濟有關的法在古代社會就有,因此,經濟法應當是很古老的。
【答案】上述觀點是不正確的。經濟法是一個新興的法律部門,并不是很古老的;經濟法是19世紀末20世紀初隨著市場經濟進入到壟斷階段才產生的,并隨著第一次世界大戰和20世紀30年代的大危機,而逐漸發展起來的。在我國,經濟法的真正發展,是在改革開放以后。因此,不能認為與經濟有關的法都是經濟法,也不能由此認為經濟法是自古有之的。
【例題·判斷題】有人認為經濟法就是調整經濟關系的法,它規范各種經濟行為。
【答案】上述觀點是不正確的。經濟法并不是調整一切經濟關系的法,它只是調整特定經濟關系的法。任何一個法律部門,無論多么重要,也都有自己的邊界,因而并不是調整所有的經濟關系,也不是規范各種經濟行為。在一國的法律體系中,民商法等法律部門同樣調整一定的經濟關系,這些法律部門都有其各自的職能和作用,不能互相替代。
三、經濟法的體系(實體內容)
經濟法已經成為我國法律體系中的一個獨立的,重要的法律部門。
其中:財政法包括財政體制法和財政收支法,具體包括預算法,國債法,政府采購法,轉移支付法等
稅法稅收體制法與稅收征納法,而稅收征納法又可以進一步分為稅收征納實體法(如所得稅法,財產稅法等)與稅收征納程序法等。
【例題·判斷題】有人認為,經濟法的體系是一個多層次的、內在和諧統一的整體。
『正確答案』上述觀點是正確的。從部門法的角度看,經濟法的體系由宏觀調控法和市場規制法兩大部分構成,同時,這兩大部分又分別由多個部門法構成,其中的每個部門法又可以進一步細分為更低層級的部門法,從而使經濟法體系形成了一個多層次的、內在和諧統一的整體。
我國的法律體系介紹
我國的法律體系以憲法為核心。
我國有七個法律部門:
憲法及憲法相關法、刑法、行政法、民商法、經濟法、社會法、程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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