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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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講解十六、有限合伙人債務清償的特殊規定
1.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2.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有限合伙人的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全體合伙人。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
【例·多選題】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 )。
A.債權人可以要求其他合伙人清償
B.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
C.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D.無需再清償
【正確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有限合伙人債務清償的特別規定。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財產不足清償其與合伙企業無關的債務的,該合伙人可以以其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償;債權人也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強制執行該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用于清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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