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
一、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
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是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乘以適用稅率,減除依照《企業所得稅法》關于稅收優惠的規定減免和抵免的稅額后的余額。
企業所得稅的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
所謂減免稅額和抵免稅額,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和國務院的稅收優惠規定減征、免征和抵免的應納稅額。
企業抵免境外所得稅額后實際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企業實際應納所得稅額=企業境內外所得應納稅總額-企業所得稅減免、抵免優惠稅額-境外所得稅抵免額
【考題·單選題】(2010年)某企業為創業投資企業。2007年8月1日,該企業向境內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200萬元。2009年度企業利潤總額890萬元;未經財稅部門核準,提取風險準備金10萬元。已知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假定不考慮其他納稅調整事項,2009年該企業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為( )萬元。
A.82.5
B.85
C.187.5
D.190
[答疑編號5721070501]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企業所得的計算。(1)創業投資企業采取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兩年以上的,可以按照投資額的70%在股權持有滿兩年的當年抵扣該創業投資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當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抵扣;(2)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屬于企業所得稅前禁止扣除項目。因此,2009年該企業應納企業所得稅稅額=[(890+10)-200×70%]×25%=190(萬元)
【例題·單選題】某企業2012年度實現收入總額460萬元,與之相應的扣除項目金額共計438萬元,經稅務機關核定2011年度的虧損額為20萬元。該企業2012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為( )元。
A.5000
B.6600
C.12500
D.16500
[答疑編號5721070502]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企業所得稅的計算。2012年度應納稅所得=460-438-20=2(萬元);應納稅額=2×10000×25%=5000(元)
【例題·簡答題】某企業為居民企業,2008年經營業務如下:取得銷售收入5000萬元,銷售成本2200萬元,發生銷售費用1340萬元(其中廣告費900萬元),管理費用960萬元(其中業務招待費30萬元),財務費用120萬元,營業稅金及附加320萬元(含增值稅240萬元),營業外收入140萬元,營業外支出100萬元(含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向貧困山區捐款60萬元,支付稅收滯納金12萬元),計入成本、費用中的實發工資總額300萬元、撥繳職工工會經費6萬元、提取職工福利費46萬元、職工教育經費10萬元。應如何計算該企業實際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
[答疑編號5721070503]
『答案解析』
(1)年度利潤總額=5000+140-2200-1340-960-120-(320-240)-100=340(萬元)
(2)廣告費調增所得額=900-5000×15%=900-750=150(萬元)
(3)業務招待費支出的限額為5000×5‰=25(萬元)>30×60%=18(萬元)
業務招待費調增所得額=30-30×60%=30-18=12(萬元)
(4)捐贈支出應調增所得額=60-340×12%=19.2(萬元)
(5)工會經費的扣除限額為300×2%=6(萬元),實際撥繳6萬元,無需調整;
職工福利費扣除限額為300×14%=42(萬元),實際發生46萬元,應調增46-42=4(萬元);
職工教育經費的扣除限額為300×2.5%=7.5(萬元),實際發生10萬元,應調增10-7.5=2.5(萬元);
三項經費總共調增4+2.5=6.5(萬元)
(6)稅收滯納金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應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7)應納稅所得額=340+150+12+19.2+6.5+12=539.7(萬元)
(8)2008年應繳企業所得稅稅額=539.7×25%=134.9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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