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2018中級會計《經濟法》高頻考點匯總
不積跬步,無以至千里;不積小流,無以成江海。對于中級會計職稱考試而言,每天進步一點點,基礎扎實一點點,通過考試就會更容易一點點。以下為中級會計職稱《經濟法》高頻考點,你記住了嗎?
銷售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價外費用不包括下列項目:
①向購買方收取的“銷項稅額”。
②受托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③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費”:
承運者的運費發票開給購貨方;
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貨方。
④同時符合以下條件“代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業性收費:
夠級別:由國務院或者財政部批準設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國務院或者省級人民政府及其財政、價格主管部門批準設立的行政事業性收費。
有證據:收取時開具省級以上財政部門印制的財政票據。
全上交:所收款項全額上交財政。
⑤銷售貨物的同時“代辦”保險等而向購買方收取的保險費,以及向購買方收取的“代”購買方繳納的車輛購置稅、車輛牌照費。
【記憶提示】稅法是講理的,只要是“合理的代收款項”,確實不是企業的收入就不作為價外費用。
【注意】在考試中一旦判定該項收入為價外費用,則該價外費用為含稅銷售額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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