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導航】
一、會計分期
二、貨幣計量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初級會計實務》科目第一章會計概述
【知識點】會計分期、貨幣計量
會計分期(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七條)
會計分期,是指將一個企業持續經營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為一個個連續的、長短相同的期間。
會計分期的目的,在于通過會計期間的劃分,將持續經營的生產經營活動劃分成連續、相等的期間,據以結算盈虧,按期編報財務報告,從而及時向財務報告使用者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的信息。
1.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且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稱為會計中期。
2.由于會計分期,才產生了當期與其他期間的差別,從而形成了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不同的記賬基礎,進而出現了應收、應付會計處理方法。
貨幣計量(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八條)
貨幣計量,是指會計主體在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時以貨幣計量,反映會計主體的生產經營活動。
貨幣是商品的一般等價物,是衡量一般商品價值的共同尺度,具有價值尺度、流通手段、貯藏手段和支付手段等特點。
選擇貨幣這個共同尺度進行計量,能夠全面、綜合反映企業的生產經營情況。
在貨幣計量的前提下,我國的會計核算應以人民幣作為記賬本位幣。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選擇某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向外編送財務報告時,應折算為人民幣反映。
會計主體 | (1)空間范圍,即會計核算和監督的特定單位或組織; (2)將特定主體的經濟活動與該主體所有者、職工個人、與其他單位的的經濟活動區別對待; (3)會計主體與法律主體(法人)并非是對等的概念,法人可作為會計主體,但會計主體不一定是法人 |
持續經營 | 會計核算上所使用的一系列會計處理原則、會計處理方法都是建立在會計主體持續經營的前提下 |
會計分期 | (1)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個完整的會計年度的報告期間; (2)會計期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歷起訖日期確定; (3)由于會計分期,才產生了當期與其他期間的差別,從而形成了權責發生制和收付實現制的區別 |
貨幣計量 | (1)我國的會計核算應以人民幣為記賬本位幣; (2)業務收支以外幣為主的企業,也可以選擇某種外幣作為記賬本位幣,但編制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反映; (3)在境外設立的中國企業向國內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應當折算為人民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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