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通學校2008年中級會計實務輔導講義
第十章 負債
第二節 應付債券
一、一般公司債券
企業發行的一般公司債券,無論是按面值發行,還是溢價發行或折價發行,均按債券面值記人"應付債券"科目的"面值"明細科目,實際收到的款項與面值的差額,記人"利息調整"明細科目。企業發行債券時,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按債券票面價值,貸記"應付債券― 面值"科目,按實際收到的款項與票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貸記或借記"應付債券― 利息調整"科目。
利息調整應在債券存續期間內采用實際利率法進行攤銷。
資產負債表日,對于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債券,企業應按應付債券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債券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應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對于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應于資產負債表日按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債券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制造費用"、"財務費用"等科目,按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應付債券―應計利息"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應付債券―利息調整"科目。
二、可轉換公司債券
企業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將其包含的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進行分拆,將負債成份確認為應付債券,將權益成份確認為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在進行分拆時,應當先對負債成份的未來現金流量進行折現確定負債成份的初始確認金額,再按發行價格總額扣除負債成份初始確認金額后的金額確定權益成份的初始確認金額。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發生的交易費用,應當在負債成份和權益成份之間按照各自的相對公允價值進行分攤。(北京安 通學校提供)
對于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負債成份,在轉換為股份前,其會計處理與一般公司債券相同,即按照實際利率和攤余成本確認利息費用,按照面值和票面利率確認應付債券,差額作為利息調整。可轉換公司債券持有者在債券存續期間內行使轉換權利,將可轉換公司債券轉換為股份時,對于債券面額不足轉換1 股股份的部分,企業應當以現金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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