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年初口徑 |
年末口徑 | ||||
賬面價值 |
計稅基礎 |
差異 |
賬面價值 |
計稅基礎 |
差異 | |
應收賬款 |
0 |
0 |
0 |
4500 |
4975 |
475 |
預計負債 |
0 |
0 |
0 |
400 |
0 |
400 |
庫存商品 |
0 |
0 |
0 |
2200 |
2600 |
400 |
交易性金融資產 |
0 |
0 |
0 |
4100 |
2000 |
2100 |
無形資產 |
0 |
0 |
0 |
550 |
0 |
550 |
差異類型 |
差異變動金額 |
新增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475 |
新增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400 |
新增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400 |
新增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2100 |
新增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550 |
2.通達公司當年的所得稅會計處理如下:
項目 | 計算過程 | |
稅前會計利潤 | 6000 | |
永久性差異 | 罰沒支出 | +20 |
國債利息收入 | -200 | |
暫時性差異 | 應收賬款產生的新增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475 |
預計負債產生的新增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400 | |
庫存商品產生的新增可抵扣暫時性差異 | +400 | |
交易性金融資產產生的新增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2100 | |
無形資產產生的新增應納稅暫時性差異 | -550 | |
應稅所得 | 4445=(6000+20-200+475+400+400-2100-550) | |
應交稅費 | 1466.85=4445×33% | |
遞延所得稅資產 | 新增可抵扣暫時性差異×稅率[=(475+400+400)×33%] | 借記420.75 |
遞延所得稅負債 | 新增應納稅暫時性差異×稅率[=(2100+550)×33%] | 貸記874.5 |
本期所得稅費用 | 1920.6(=1466.85-420.75+874.5) |
3.會計分錄如下:
借:所得稅費用1920.6
遞延所得稅資產420.7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874.5
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1466.85
如果上例中2007年預知2008年的所得稅率由33%改為25%,又該如何處理?
7.財務報表專題。
【經典例題】某商業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7%, 2006年有關資料如下:
【1】資產負債表有關賬戶年初、年末余額和部分賬戶發生額如下(單位:萬元):
賬戶名稱 |
年初余額 |
本年增加 |
本年減少 |
年末余額 |
應收賬款 |
2340 |
|
|
4680 |
應收票據 |
585 |
|
|
351 |
交易性金融資產(假定2006年未發生公允價值的波動) |
300 |
|
50(出售) |
250 |
應收股利 |
20 |
10 |
|
5 |
存貨 |
2500 |
|
|
2400 |
長期股權投資 |
500 |
100(以無形資產對外投資) |
|
600 |
應付賬款 |
1755 |
|
|
2340 |
應交稅費: |
|
|
|
|
應交增值稅 |
250 |
|
308(已交) |
180 |
|
|
|
272(進項稅額) |
|
應交所得稅 |
30 |
100 |
|
40 |
短期借款 |
600 |
300 |
|
700 |
【2】利潤表有關賬戶本年發生額如下(單位:萬元):
賬戶名稱 |
借方發生額 |
貸方發生額 |
主營業務收入 |
|
3000 |
主營業務成本 |
1700 |
|
投資收益: |
|
|
現金股利 |
|
10 |
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 |
|
20 |
【3】其他有關資料如下:
交易性金融資產均為非現金等價物;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已收到現金;應收、應付款項均以現金結算;應收賬款變動數中含有本期計提的壞賬準備100萬元。不考慮該企業本年度發生的其他交易和事項。
要求:計算以下現金流入和流出(要求列出計算過程);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含收到的增值稅銷項稅額);
(2)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含支付增值稅進項稅額);
(3)支付的各項稅費;
(4)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
(5)分得股利或利潤所收到的現金;
(6)借款所收到的現金;
(7)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
【答案及解析】
(1)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3000+3000×17%)十(2340-4680)十(585-351) -100=1304(萬元)
(2)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1700+272)十(2400-2500)十(1755-2340)=1287(萬元)
(3)支付的各項稅費=實際交納的增值稅款308 (萬元)+支付的所得稅款90(萬元)(30+100-40)=398(萬元)
(4)收回投資所收到的現金=20+50=70(萬元)
(5)分得股利或利潤所收到的現金=20+10-5=25(萬元)
(6)借款所收到的現金=300(萬元)
(7)償還債務所支付的現金=200(萬元)
8.會計政策變更專題。
甲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2007年以前一直采用應付稅款法按33%的所得稅率核算所得稅,2007年根據稅法的新規定采用25%的所得稅率,按會計新準則規定改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并采用追溯調整法進行會計調整。甲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按凈利潤的5%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2005年至2007年發生如下經濟業務:
1.2005年甲公司開始對銷售部門用的設備提取折舊,該設備的原價為110萬元,預計凈殘值為10萬元,會計上采用5年期年數總合法,稅法上認可的折舊方法為10年期直線法,凈殘值口徑與會計口徑一致;
2.2006年初甲公司開始研發B專利,研究階段花費了40萬元,開發階段花費了60萬元,注冊費和律師費共支付了10萬元,該專利于當年的7月1日達到可使用狀態,會計和稅務上均采用5年期直線法進行無形資產價值的攤銷。經稅務機關認定,該專利具有較大的社會效益,允許甲公司按研發費總額的150%抵扣應稅所得,假定稅務機關認定所有的研發費用均列入發生當期的支出,只有注冊費和律師費允許資本化;
3. 2006年初庫存商品的賬面余額為200萬元,已提跌價準備80萬元,2007年初庫存商品的賬面余額為300萬元,已提跌價準備100萬元,當年末庫存商品的賬面余額為400萬元,已提跌價準備為60萬元;
4.2006年初應收賬款賬面余額為400萬元,已提壞賬準備100萬元,2007年初應收賬款賬面余額為500萬元,已提壞賬準備為150萬元,當年末應收賬款的賬面余額為250萬元,已提壞賬準備為190萬元;
5.2007年甲公司因虛假宣傳被工商執法部門罰款60萬元,于當年末支付;
6.2007年甲公司應付職工薪酬提取了500萬元,按稅法口徑核定的計稅標準為400萬元;
7.2007年稅前會計利潤為2000萬元。
8.除上述資料外,其余各年度的收支口徑不存在會計和稅務上的差異。
要求:
1.根據上述資料作出應付稅款法改為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會計政策變更的賬務處理及報表項目的修正;
2.根據上述資料作出2007年的所得稅會計處理;
3.計算2007年末的“遞延所得稅資產”和“遞延所得稅負債”的賬面余額。
【答案及解析】
1.應付稅款法改為資產負債表債務法的會計政策變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