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題目測試的是長期股權投資結合合并報表抵銷分錄的會計處理,此題目以長期股權投資為題目設計起點,主要測試了合并報表中抵銷分錄的編制。這種以股權投資帶出合并報表的設計方式是一個較為典型的綜合題模式,但此題目的分量主要集中于合并報表中抵銷分錄的編制,長期股權投資的會計核算僅是為合并報表準備數據而設計,從這個角度來講,此題目就是測試合并報表抵銷分錄的一個計算題。
2.分值低于往年
2006年綜合題的分值為32分,占總題量的32%,2005年為42分,占總題量的42%。兩者對比差了10分。如果結合計算題的分值安排,2006年的主觀題總分值為56分,占總題量的56%,2005年為62分,占總題量的62%,兩相比較差了6分。
(三)常見綜合題的設計模式
1.以資產負債表日后期間為平臺以多種業務為對象展開會計調整及報表修正的會計處理。此類題目年年必測,已成慣例。從近幾年的試卷來看,這些納入資產負債表日后期間的業務主要集中于會計差錯更正、或有事項、收入、投資、資產減值準備計提、合并會計報表等業務。
【經典例題1】華為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所得稅稅率為33%,所得稅采用資產負債表債務法核算;除特別說明外,不考慮除增值稅、所得稅以外的其他相關稅費;所售資產均未計提減值準備。銷售商品均為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交易價格為公允價格;商品銷售價格均不含增值稅;商品銷售成本在確認銷售收入時逐筆結轉。華為公司按照實現凈利潤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華為公司2006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于2007年4月28日完成。華為公司2006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經董事會批準于2007年4月25日對外報出,實際對外公布日為2006年4月30日。
華為公司財務負責人在對2006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復核時,對2006年度的以下交易或事項的會計處理產生疑問,并要求會計人員進行更正。
(1)1月1 日,華為公司與A公司簽訂協議,采取以舊換新方式向A公司銷售一批A商品,同時從A公司收回一批同類舊商品作為原材料入庫。協議約定,A商品的銷售價格為5 000萬元,舊商品的回收價格為100萬元(不考慮增值稅),A公司另向華為公司支付5 750萬元。
1月6 日,華為公司根據協議發出A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商品價格為5 000萬元,增值稅額為850萬元;并收到銀行存款5 750萬元;該批A商品的實際成本為4 000萬元;舊商品已驗收入庫。
華為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5 75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 9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50
借:主營業務成本 4 000
貸:庫存商品 4 000
(2)10月15日,華為公司與B公司簽訂合同,向B公司銷售一批B產品。合同約定:該批B產品的銷售價格為1 000萬元,包括增值稅在內的B產品貨款分兩次收取;第一筆貨款于合同簽訂當日收取20%,第二筆貨款于交貨時收取80%。
10月15 日,華為公司收到第一筆貨款234萬元,并存人銀行;華為公司尚未開出增值稅專用發票。該批B產品的成本估計為800萬元。至12月31 日,華為公司已經開始生產B產品但尚未完工,也未收到第二筆貨款。
華為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234
貸:主營業務收入 2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
借:主營業務成本 160
貸:庫存商品 160
(3)12月l 日,華為公司向C公司銷售一批C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銷售價格為100萬元,,增值稅額為17萬元。為及時收回貨款,華為公司給予丙公司的現金折扣條件為2/10,1/20,n/30(假定現金折扣按銷售價格計算)。該批C商品的實際成本為80萬元。至12月31日,華為公司尚未收到銷售給丙公司的C商品貨款117萬元。
華為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應收賬款 117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
借:主營業務成本 80
貸:庫存商品 80
(4)12月1 日,華為公司與丁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向丁公司銷售一批D商品。合同規定,D商品的銷售價格為500萬元(包括安裝費用);華為公司負責,D商品的安裝工作,且安裝工作是銷售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
12月5日,華為公司發出D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D商品銷售價格為500萬元,增值稅額為85萬元,款項已收到并存入銀行。該批D商品的實際成本為350萬元。至12月31日,華為公司的安裝工作尚未結束。
華為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585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5
借:主營業務成本 350
貸:庫存商品 350
(5)12月1日,華為公司與戊公司簽訂銷售合同,向戊公司銷售一批E商品。合同規定:
E商品的銷售價格為700萬元,華為公司于2006年4月30日以740萬元的價格購回該批E商品。
12月l 日,華為公司根據銷售合同發出E商品,開出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E商品銷售價格為700萬元,增值稅額為119萬元;款項已收到并存入銀行;該批E商品的實際成本為600萬元。有證據表明該合同是按照公允價值達成的協議。
華為公司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819
貸:主營業務收入 7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19
借:主營業務成本 600
貸:庫存商品 600
(6)12月1日,華為公司購入一批股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實際支付價款1 000萬元 (不考慮稅費),2006年末該股票公允價值為1100萬元,華為公司未調整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
要求:(1)對于其會計處理判斷為不正確的,編制相應的調整會計分錄(涉及“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應交稅費——應交所得稅”的調整會計分錄可逐筆編制)。
(2)計算填列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的調整金額。
資產負債表
項 目 |
期末余額 | |
借方調整額 |
貸記調整額 | |
交易性金融資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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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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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收款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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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交稅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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遞延所得稅負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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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余公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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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分配利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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