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 8日,甲公司收到X公司支付的貨款。
④12月10日,甲公司與w公司簽訂產品銷售合同。合同規定:甲公司向W公司銷售C產品一臺,并負責安裝調試,合同約定總價(包括安裝調試)為800萬元(含增值稅);安裝調試工作為銷售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雙方約定W 公司在安裝調試完畢并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價款。甲公司C產品的成本為600萬元。
12月25日,甲公司將C產品運抵W公司(甲公司20 X 8年1月1日開始安裝調試工作;20×8年1月25目C產品安裝調試完畢并經W公司驗收合格。甲公司20×8年1月25日收到C公司支付的全部合同價款)。
⑤12月20日,甲公司與S公司簽訂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接受S公司委托為其提供大型設備安裝調試服務,合同價格為80萬元。
至12月31日止,甲公司為該安裝調試合同共發生勞務成本10萬元(均為職工薪酬)。由于系初次接受委托為其他單位提供設備安裝調試服務,甲公司無法可靠確定勞務的完工程度,但估計已經發生的勞務成本能夠收回。
⑥12月28日,甲公司與K公司簽訂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K公司銷售D產品一臺,銷售價格為.500萬元;甲公司承諾K公司在兩個月內對D產品的質量和性能不滿意,可以無條件退貨。
12月3 1日,甲公司發出D產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收到K公司支付的貨款。由于D產品系剛試制成功的新產品,甲公司無法合理估計其退貨的可能性。甲公司D產品的成本為350萬元。
(3)12月5日至20日,丁會計師事務所對甲公司20×7年1至11月的財務報表進行預審。12月25日,丁會計師事務所要求甲公司對其發現的下列問題進行更正:
①經董事會批準,自20×7年1月1日起,甲公司將信息系統設備的折舊年限由10年變更為5年。該信息系統設備用于行政管理,于20×5年12月投入使用,原價為600萬元,預計使用年限為10年,預計凈殘值為零,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至20×6年12月31日未計提減值準備。
甲公司1至11月份對該信息系統設備仍按10年計提折舊,其會計分錄如下:
借:管理費用 55
貸:累計折舊 55
②20×7年2月1日,甲公司以1 800萬元的價格購入一項管理用無形資產,價款以銀行存款支付。該無形資產的法律保護期限為15年,甲公司預計其在未來10年內會給公司帶來經濟利益。甲公司計劃在使用5年后出售該無形資產,G公司承諾5年后按1 260萬元的價格購買該無形資產。
甲公司對該無形資產購入以及該無形資產2至11月累計攤銷,編制會計分錄如下:
借:無形資產 1 800
貸:銀行存款 1 800
借:管理費用 150
貸:累計攤銷 150
③20×7年6月25目,甲公司采用以舊換新方式銷售F產品一批,該批產品的銷售價格為500萬元,成本為350萬元。舊F產品的收購價格為100萬元。新產品已交付,舊產品作為原材料已入庫(假定不考慮收回舊產品相關的稅費)。甲公司已將差價款485萬元存入銀行。
甲公司為此進行了會計處理,其會計分錄為:
借:銀行存款 485
貸:主營業務收入 400
應交稅費一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5
借:主營業務成本 350
貸:庫存商品 350
借:原材料 100
貸:營業外收入 100
④20×7年11月1日,甲公司決定自20×8年1月1日起終止與1公司簽訂的廠房租賃合同。該廠房租賃合同于20×4年12月31日簽訂。合同規定:甲公司從1公司租用一棟廠房,租賃期限為4年,自20×5年1月1日起至20×8年12月3 1日止;每年租金為120萬元,租金按季在季度開始日支付;在租賃期間甲公司不能將廠房轉租給其他單位使用;甲公司如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支付50萬元違約金。
甲公司對解除該租賃合同的事項未進行相應的會計處理。
(4)20×8年1至3月發生的涉及20×7年度的有關交易或事項如下:
①20×8年1月1 5日,X公司就20×7年12月購入的E產品(見資料(2)⑧)存在的質量問題,致函甲公司要求退貨。經甲公司檢驗,該產品確有質量問,同意X公司全部退貨。
20×8年1月1 8日,甲公司收到X公司退回的E產品。同日,甲公司收到稅務部門開具的進貨退出證明單,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并支付退貨款1 160萬元。
X公司退回的E產品經修理后可以出售,預計其銷售價格高于其賬面成本。
②20×8年2月28日,甲公司于20×7年12月31日銷售給K公司的D產品(見資料(2)⑥)無條件退貨期限屆滿。K公司對D產品的質量和性能表示滿意。
③20×8年3月12日,法院對N公司起訴甲公司合同違約一案作出判決,要求甲公司賠償N公司180萬元。甲公司不服判決,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甲公司的律師認為,二審法院很可能維持一審判決。
該訴訟為甲公司因合同違約于20×7年12月5日被N公司起訴至法院的訴訟事項。20×7年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決。經咨詢律師后,甲公司認為該訴訟很可能敗訴,20×7年12月31日確認預計負債120萬元。
(5)除上述事項外,甲公司12月份發生營業稅金及附加50萬元,銷售費用800萬元,管理費用1 000萬元,財務費用120萬元,資產減值損失500萬元,公允價值變動收益30萬元,投資收益60萬元,營業外收入70萬元,營業外支出150萬元。
(6)其他資料如下:
①甲公司上述交易涉及結轉成本的,按每筆交易結轉成本。
②資料(3)①中提及的信息系統設備12月份的折舊已正確計提,資料(3)②中提及的無形資產12月份的攤銷已正確處理。資料(3)④中提及的計劃終止租賃合向事項在12月份未進行會計處理。
③本題中不考慮除增值稅外的其他相關稅費。
④涉及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的,均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處理。
要求:
(1)根據資料(2),編制甲公司20×7年12月份相關會計分錄。
(2)根據資料(3),在12月31日結賬前對注冊會計師發現的會計差錯進行更正。
(3)指出資料(4)中哪些事項屬于資產負債表日后調整事項,并編制相關會計分錄(不要求編制提取盈余公積和所得稅相關的會計分錄)。
(4)填列甲公司20×7年度利潤表相關項目金額(請將答題結果填入答題卷第14頁給定的“甲公司利潤表(部分項目)”中)。
【答案及解析】
(1)①12月1日
借:銀行存款 2100
長期應收款 3750
貸:主營業務收入 4591.2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50
未實現融資收益 408.75
借:主營業務成本 4000
貸:庫存商品 4000
12月31日
借:未實現融資收益 16.71
貸:財務費用 16.71[(3750-408.75)×6%/12]
②借:銀行存款 2340
貸:其他應付款 2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40
借:發出商品 1550
貸:庫存商品 1550
12月31日:
借:財務費用 25
貸:其他應付款 25
③借:應收賬款 117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
借:主營業務成本 750
貸:庫存商品 750
12月18日收到貨款:
借:銀行存款 1160
財務費用 10
貸:應收賬款 1170
④借:發出商品 600
貸:庫存商品 600
⑤借:勞務成本 10
貸:應付職工薪酬 10
借:應收賬款 1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
借:主營業務成本 10
貸:勞務成本 10
⑥借:銀行存款 585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85
預收賬款 500
借:發出商品 350
貸:庫存商品 350
(2)
①借:管理費用 68.75
貸:累計折舊 68.75[(600-600/10)/4/12×11-55]
②借:累計攤銷 60
貸:管理費用 60[150-(1800-1260)/5/12×10]
③借:營業外收入 1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100
④借:營業外支出 50
貸:預計負債 50
(3)①調整事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收入 1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70
貸:其他應付款 1160
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財務費用 10
借:庫存商品 750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主營業務成本 750
借:其他應付款 1160
貸:銀行存款 1160
②非調整事項。
借:預收賬款 500
貸:主營業務收入 500
借:主營業務成本 350
貸:發出商品 350
③調整事項。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營業外支出 60
貸:預計負債 60
(4)填列甲公司20×7年度利潤表相關項目的金額。
甲公司利潤表(部分項目)
20×7年度
項目 |
金額(萬元) |
一、營業收入 |
129701.25(125000+4591.25+1000+10+100-1000) |
減:營業成本 |
99010(95000+4000+750+10-750) |
營業稅金及附加 |
500(450+50) |
銷售費用 |
7600(6800+800) |
管理費用 |
11608.75(10600+1000+68.75-60) |
財務費用 |
1628.29(1500+120-16.71+25+10-10) |
資產減值損失 |
1300(800+500) |
加:公允價值變動收益 |
30(0+30) |
投資收益 |
60(0+60) |
二、營業利潤 |
8144.21 |
加:營業外收入 |
70(100+70-100) |
減:營業外支出 |
260(0+150+50+60) |
三、利潤總額 |
7954 |
2.以長期股權投資為題目設計起點,通過成本法轉權益法來完成控股合并,進而引發合并會計報表問題;再通過內部交易的設計提供抵銷分錄的編制選材;最終以填制表格方式完成合并報表相關項目的數額認定。
【經典例題1】 長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為“長江公司”)為非上市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其合并會計報表報出日為次年的2月25日。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稱為“乙公司”,非上市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
2007年至2009年有關交易和事項如下:
(1)2007年度
①2007年1月1日,長江公司以20295萬元的價格協議取得乙公司8250萬股,股權轉讓過戶手續于當日完成。取得乙公司股份后,長江公司持有乙公司55%的股份,作為長期投資,采用成本法核算,假定不考慮企業合并發生的相關稅費。長江公司與乙公司同屬一個企業集團,本次合并屬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2007年1月1日乙公司的股東權益總額為36900萬元,其中股本為15000萬元,資本公積為6800萬元,盈余公積為7100萬元,未分配利潤為8000萬元。
②2007年3月10日,長江公司收到乙公司派發的現金股利825萬元、股票股利1650萬股。乙公司200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1元、每10股發放2股股票股利。
③2007年度乙公司實現凈利潤4800萬元。
(2)2008年度
①2008年3月1日,長江公司收到乙公司派發的現金股利1980萬元。乙公司2007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每10股派發現金股利2元。
推薦:2008年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講義習題匯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