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
1、售后回購是指商品銷售的同時,銷售方同意日后重新買回這批商品,在這種情況下,應視為融資行為,不確認為收入。( )
2、以前年度銷售并確認收入的商品,在上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批準報出后,本報告年度終了前退回的,應沖減上年度的收入與成本。()
3、對于附有銷售退回條件的商品銷售,如果企業不能合理地確定退化的可能性,則應在退貨期滿時確認收入。
4、收入能夠導致企業所有者權益增加,但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不一定都是收入。( )
5、企業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會導致留存收益減少。( )
6、企業向關聯方銷售商品形成的應收賬款不應計提壞賬準備。( )
7、承租方在售后租回業務中產生的收益應當在其發生時確認為當期收益。( )
8、在采用以舊換新銷售方式時,銷售的商品按照商品銷售的方法確認收入,回收的商品作為購進商品處理。( )
9、上市公司對向關聯方出售資產、委托或受托經營企業等交易,應當根據有關規定進行帳務處理,但并不需要在會計報表附注中進行披露
10、在售后租回交易中,企業應將所銷售的資產的售價確認為當期的收入。( )
11、對于提供勞務,若資產負債表日不能對交易的結果作出可靠地估計,應按已經發生并預計能夠補償的勞務成本確認收入,并按相同金額結轉成本。( )
12、采用預收貨款方式銷售產品的情況下,應當在收到貨款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
13、不符合商品銷售收入確認條件但已發出的商品的成本,應當在資產負債表的“存貨”項目中反映。( )
14、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商品時,應以約定的收款日期確認收入,并按全部銷售成本與全部銷售收入的比率,計算結轉當期銷售成本。( )
15、使用費收入應按合同協議的收費時間和方法確認。如合同、協議規定使用費一次支付,且提供后期服務的,應視同該項資產的銷售一次確認收入。( )
16、關聯方之間受托經營企業時,當受托經營的企業發生了虧損,即使根據協議可以取得一定的受托收益,受托方也是不可以認定收入的,而應將此受托收益計入“資本公積――關聯交易差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