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五:借款費用的確認
(一)確認原則
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于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成本。其他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財務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是指需要經過相當長時間(一年或一年以上)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才能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的固定資產、投資性房地產和存貨等資產。
(二)借款范圍
借款費用應予資本化的借款范圍既包括專門借款,也包括一般借款。其中,對于一般借款,只有在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占用了一般借款時,才應將與一般借款相關的借款費用資本化;否則,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三)資本化期間的確定
借款費用資本化期間,是指從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時點到停止資本化時點的期間,但借款費用暫停資本化的期間不包括在內。只有發生在資本化期間內的借款費用,才允許資本化,它是借款費用確認和計量的重要前提。
1.借款費用開始資本化時點的確定
借款費用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開始資本化:
(1)資產支出已經發生;
(2)借款費用已經發生;
(3)為使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所必要的購建或者生產活動已經開始。
企業只有在上述三個條件同時滿足的情況下,有關借款費用才可開始資本化,只要其中有一個條件沒有滿足,借款費用就不能開始資本化。
2.借款費用暫停資本化時間的確定
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在購建或者生產過程中發生非 正常中斷、且中斷時間連續超過3個月的,應當暫停借款費用的資本化。在中斷期間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直至購建或者生產活動重新開始。但 是,如果中斷是使所購建或者生產的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必要的程序,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繼續資本化。
3.借款費用停止資本化時點的確定
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時,借款費用應當停止資本化。在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達到預定可使用或者可銷售狀態之后所發生的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考點六:借款費用的計量
(一)借款利息資本化金額的確定
在借款費用資本化期間內,每一會計期間的利息(包括折價或溢價的攤銷)資本化金額,應當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1.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借入專門借款的,應當以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減去將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后的金額確定。
2.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業應當根據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計算確定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資本化率應當根據一般借款加權平均利率計算確定。有關計算公式如下:
一般借款利息費用資本化金額
=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權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
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Σ(所占用每筆一般借款本金×每筆一般借款在當期所占用的天數/當期天數)
3.借款存在折價或者溢價的,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定每一會計期間應攤銷的折價或者溢價金額,調整每期利息金額。在資本化期間,每一會計期間的利息資本化金額,不應當超過當期相關借款實際發生的利息金額。
(二)借款輔助費用資本化金額的確定
按《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執行,將輔助費用計入負債的初始確認金額。
(三)因外幣借款而發生的匯兌差額資本化金額的確定
在資本化期間內,外幣專門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匯兌差額,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成本。
疑難問題解答
【問】可轉換公司債券計提的債券利息在轉股時如何處理,轉換的股數如何確定?
答:對于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轉股時利息的處理問題,要注意區分是一次還本付息可轉換公司 債券還是一次還本、分次付息可轉換公司債券。對于前者,在轉股前核算時,對于利息部分是記入“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應計利息)”科目的,在轉股后 由于不再需要支付利息,那么將“應付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應計利息)”科目余額從借方轉出。而對于一次還本、分次付息可轉換公司債券,在轉股前核算 時,對于利息部分是記入“應付利息”科目的,如果轉股發生在支付利息之前,債券發行方在賬上已經計提了應付利息,在轉股后由于不需要支付利息,那么在轉股 時要將“應付利息”從借方轉出;如果轉股發生在付息日之后,則轉股時與“應付利息”科目無關。
對于轉股數的計算,題目中會明確說明是以可轉換公司債券賬面價值計算轉股數還是直接以面值計算轉股數,或者面值加上應計利息來計算轉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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