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股權投資自成本法轉為權益法后,未來期間應當按照準則規定計算確認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實現的凈損益及所有者權益其他變動的份額。
【例題34·計算分析題】A公司原持有B公司60%的股權,其賬面余額為6000萬元,未計提減值準備。20×9年4月6日,A公司將其持有的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中的1/3出售給某企業,出售取得價款3600萬元,當日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16000萬元。A公司原取得B公司60%股權時,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9000萬元(假定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自A公司取得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后至部分處置投資前,B公司實現凈利潤5000萬元。其中,自A公司取得投資日至20×9年年初實現凈利潤4000萬元。假定B公司一直未進行利潤分配。除所實現凈損益外,B公司未發生其他計入資本公積的交易或事項。本例中A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
在出售20%的股權后,A公司對B公司的持股比例為40%,在被投資單位董事會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對B公司生產經營決策實施控制。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應由成本法改為按照權益法核算。
【答案】
(1)確認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損益
借:銀行存款 3600
貸:長期股權投資 2000
投資收益 1600
(2)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剩余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4000萬元,與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400萬元(4000-9000×40%)為商譽,該部分商譽的價值不需要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進行調整。
處置投資以后按照持股比例計算享有被投資單位自購買日至處置投資日期間實現的凈損益為2000萬元(5000×40%),應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企業應進行以下賬務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 2000
貸:盈余公積 16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440
投資收益 400
【例5-17】A公司原持有B公司60%的股權,其賬面余額為30 000 000元,未計提減值準備。20×9年5月3日,A公司將其持有的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中的1/3出售給某企業。出售取得價款18 000 000元,當日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80 000 000元。A公司取得B公司60%股權時,B公司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總額為45 000 000元(假定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相同)。自A公司取得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后至部分處置投資前,B公司實現凈利潤25 000 000元,其中,自A公司取得投資日至20×9年年初實現凈利潤 20 000 000元。假定B公司一直未進行利潤分配。除所實現凈利潤外,B公司未發生其他計入資本公積的交易或事項。本例中A公司按凈利潤的10%提取盈余公積。
在出售20%的股權后,A公司對B公司的持股比例為40%,在被投資單位董事會中派有代表,但不能對B公司生產經營決策實施控制。對B公司長期股權投資應由成本法改為按照權益法核算。
(1)確認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損益
借:銀行存款 18 000 000
貸: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 10 000 000
投資收益 8 000 000
(2)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價值
剩余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為20 000 000元,與原投資時應享有被投資單位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的差額2 000 000元(20 000 000-45 000 000×40%)為商譽,該部分商譽的價值不需要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成本進行調整。
處置投資以后按照持股比例計算享有被投資單位自購買日至處置投資日期間實現的凈利潤為10 000 000元(25 000 000×40%),應調整增加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同時調整留存收益。A公司應進行以下賬務處理:
借:長期股權投資——B公司(損益調整) 10 000 000
貸:盈余公積 800 000
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7 200 000
投資收益 2 0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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