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債權人收到的相關金融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
【例4】甲公司于20×6年7月1日銷售給乙公司一批產品,價值450 000元(包括應收取的增值稅稅額),乙公司于當日開出六個月承兌的商業匯票。乙公司于20×6年12月31 日尚未支付貨款。由于乙公司財務發生困難,短期內不能支付貨款。經與甲公司協商,甲公司同意乙公司以其所擁有并作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某公司股票抵償債務(交易性金融資產)。該股票的賬面價值400 000元(為取得時的成本),公允價值380 000元。假定甲公司為該項應收賬款提取了壞賬準備40 000元。用于抵債的股票己于2007年1月22日相關轉讓手續;甲公司將取得的某公司股票作為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甲公司已將該項應收票據轉入應收賬款;乙公司已將應付票據轉入應付賬款。
(1)乙公司的賬務處理
第一,計算債務重組利得
應付賬款的賬面余額 450 000
減:股票的公允價值 380000
債務重組利得 70 000
第二,計算轉讓國債收益
股票的公允價值 380 000
減:股票的賬面價值 400 000
轉讓股票損失 -20 000
第三,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 450 000
投資收益(40-38) 20 00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 400000
營業外收入——債務重組利得(45-38) 70 000
(2)甲公司的賬務處理
第一,計算債務重組損失
應收賬款賬面余額 450 000
減:受讓資產的公允價值 380 000
差額 70 000
減:壞賬準備 40 000
債務重組損失 30 000
第二,會計分錄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 380 000
壞賬準備 40 000
營業外支出——債務重組損失 30 000
貸:應收賬款 450 000
小結: 債務人用非現金資產抵債,應分清資產轉讓損益與債務重組利得
資產轉讓損益 | 債務重組利得 | |
用存貨抵債 | 作為銷售處理,計入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 重組債務賬面價值-抵債資產公允價值=利得 |
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抵債 | 作為出售處理,利得計入營業外收入;損失計入營業外支出 | 同上 |
用投資抵債 | 作為轉讓處理,資產轉讓損益計入投資收益 | 同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