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柳絮隨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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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輔導教材《中級會計實務》科目答疑(一)
1、第144頁【例9-7】中,在確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數額的時候,為什么沒有考慮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攤余成本的影響?
解答:【例9-7】中,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額=期末公允價值-期末攤余成本余額-期初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金額,考慮到了攤余成本的影響。
2、第298頁“(3)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屬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差額則應計入資本公積”。與(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的“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可供出售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應當計入當期損益。”的規定是否沖突?請老師解釋。
解答:正如你注意到的,《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中規定,“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貨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應當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在該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轉出,計入當期損益。而教材298頁“(3)”中是對以公允價值計量的外幣非貨幣性項目的匯兌差額會計處理的描述,兩者并不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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