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長期負債及借款費用
第一節 長 期 負 債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0號——財務報表列報》的要求,負債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也稱長期負債)。其中,流動負債是指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負債:(1) 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清償;(2) 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3) 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到期應予以清償;(4) 企業無權自主地將清償推遲至資產負債表日后一年以上。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為長期負債。長期負債通常包括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應付債券等。根據《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規定,長期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初始計量,采用攤余成本進行后續計量。實際利率與合同利率差別較小的,也可按合同利率計算利息費用。有關攤余成本和利息費用的計算確定參見本書第五章的相關內容。
一、長期借款
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長期借款的有關賬務處理如下:
企業借入各種長期借款,按實際收到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長期借款——本金”科目;按其差額,借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科目。
在資產負債表日,企業應按長期借款的攤余成本和實際利率計算確定的長期借款的利息費用,借記“在建工程”、“財務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按借款本金和合同利率計算確定的應付未付利息,貸記“應付利息”科目(對于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借款,貸記“長期借款——應計利息”科目),按其差額,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科目。
企業歸還長期借款,按歸還的長期借款本金,借記“長期借款——本金”科目,按轉銷的利息調整金額,貸記“長期借款——利息調整”科目,按實際歸還的款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額,借記“在建工程”、“財務費用”、“制造費用”等科目。
【例11-1】 某企業為建造一幢廠房,于20x9年1月1日借入期限為2年的長期專門借款1 500 000元,款項已存入銀行。借款利率按市場利率確定為9%,每年付息一次,期滿后一次還清本金。20x9年初,該企業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價款共計9 000 000元,2x10年初,由以銀行存款支付工程費用600 000元。該廠房于2x10年8月31日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假定不考慮閑置專門借款資金存款的利息收入或者投資收益。
該企業的有關賬務處理如下:
(1) 20x9年1月1日,取得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1 500 000
貸:長期借款——xx銀行——本金 1 500 000
(2) 20x9年初,支付工程款時
借:在建工程——xx廠房 900 000
貸:銀行存款 900 000
(3) 20x9年12月31日,計算20x9年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費用時
借款利息 = 1 500 000×9% = 135 000(元)
借:在建工程——xx廠房 135 000
貸:應付利息——xx銀行 135 000
(4) 20x9年12月31日,支付借款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xx銀行 135 000
貸:銀行存款 135 000
(5) 2x10年初,支付工程款時
借:在建工程——xx廠房 600 000
貸:銀行存款 600 000
(6) 2x10年8月31日,工程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
該期應計入工程成本的利息 = (1 500 000×9%÷12)×8 = 90 000(元)
借:在建工程——xx廠房 90 000
貸:應付利息——xx銀行 90 000
同時:
借:固定資產——xx廠房 1 725 000
貸:在建工程——xx廠房 1 725 000
(7) 2x10年12月31日,計算2x10年9~12月的利息費用時
應計入財務費用的利息 = (1 500 000×9%÷12)×4 = 45 000(元)
借:財務費用——xx借款 45 000
貸:應付利息——xx銀行 45 000
(8) 2x10年12月31日,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xx銀行 135 000
貸:銀行存款 135 000
(9) 2x11年1月1日,到期還本時
借:長期借款——xx銀行——本金 1 500 000
貸:銀行存款 1 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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