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根據財務報表列報準則的規定,企業應當披露采用的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不重要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可以不披露。
1. 重要會計政策的說明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說明會計政策時還需要披露下列兩項內容:
(1) 財務報表項目的計量基礎。會計計量屬性包括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和公允價值,這直接顯著影響報表使用者的分析,這項披露要求便于使用者了解企業合并財務報表中的項目是按何種計量基礎予以計量的,如存貨是按成本還是可變現凈值計量等。
(2) 會計政策的確定依據,主要是指企業在運用會計政策過程中所作的對報表中確認的項目金額最具影響的判斷。例如,企業如何判斷持有的金融資產是持有至到期的投資而不是交易性投資等,這些判斷對在報表中確認的項目金額具有重要影響。
2. 重要會計估計的說明
財務報表列報準則強調了對會計估計不確定因素的披露要求,企業應當遵循會計估計中所采用的關鍵假設和不確定因素的確定依據,這些關鍵假設和不確定因素在下一會計期間內很可能導致對資產、負債賬面價值進行重大調整。
(五) 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說明
企業應當按照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準則及其應用指南的規定,披露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以及差錯更正的有關情況。
(六) 報表重要項目的說明
企業應當以文字和數字描述相結合、盡可能以列表形式披露報表重要項目的構成或當期增減變動情況,并且報表重要項目的明細金額合計,應當與報表項目金額相銜接。在披露順序上,一般應當按照合并資產負債表、合并利潤表、合并現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權益變動表的順序及其項目列示的順序,分別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款項、存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交易性金融負債、職工薪酬、應交稅費、短期借款和長期借款、應付債券、長期應付款、營業收入、公允價值變動收益、投資收益、減值損失、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所得稅、政府補助、非貨幣性資產交換、股份支付、債務重組、借款費用、外幣折算、企業合并等項目按照相關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披露。
(七) 或有事項
企業應當披露下列信息:
1. 預計負債。
(1) 預計負債的種類、形成原因以及經濟利益流出不確定性的說明。
(2) 各類預計負債的期初、期末余額和本期變動情況。
(3) 與預計負債有關的預期補償金額和本期已確認的預期補償金額。
2. 或有負債(不包括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
(1) 或有負債的種類及其形成原因,包括未決訴訟、未決仲裁、對外提供擔保等形成的或有負債。
(2) 經濟利益流出不確定性的說明。
(3) 或有負債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以及獲得補償的可能性;無法預計的,應當說明原因。
3. 企業通常不應當披露或有資產。但或有資產很可能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應當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等。
4. 在涉及未決訴訟、未決仲裁的情況下,按相關規定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預期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企業無須披露這些信息,但應當披露該未決訴訟、未決仲裁的性質,以及沒有披露這些信息的事實和原因。
(八) 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企業應當披露下列信息:
1. 每項重要的資產負債表日后非調整事項的性質、內容,及其對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的影響。無法做出估計的,應當說明原因。
2. 資產負債表日后,企業利潤分配方案中擬分配的以及經審議批準宣告發放的股利或利潤。
(九) 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
(十) 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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