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考指導九、借款利息資本化金額的確定
注意:區分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
在借款費用資本化期間內,每一會計期間的利息(包括折價或溢價的攤銷)資本化金額,應當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1.為購建或者生產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而借入專門借款的,應當以專門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費用,減去將尚未動用的借款資金存入銀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進行暫時性投資取得的投資收益后的金額確定。
專門借款資本化金額=資本化期間內專門借款總的利息-資本化期間內的閑置資金的投資收益或利息收入
假定不考慮非資本化期間的借款費用和閑置資金利息收入/投資收益,則一般分錄為:
借:在建工程(第三步)
銀行存款/應收利息(第二步)
貸:應付利息(第一步)
2.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業應當根據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計算確定一般借款應予資本化的利息金額。
第一步,算出總的應付利息;第二步,根據公式算出資本化金額;第三步,倒擠財務費用。
資本化率應當根據一般借款加權平均利率計算確定。有關計算公式如下:
一般借款利息費用資本化金額=累計資產支出超過專門借款部分的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
累計資產支出加權平均數=Σ(每筆資產支出金額×每筆資產支出在當期所占用的天數/當期天數)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資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權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當期實際發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權平均數
舉例:比如1月1日支出100萬元,2月1日支出50萬元,3月1日支出60萬元,計算累計支出加權平均數。
3.在資本化期間,每一會計期間的利息資本化金額,不應當超過當期相關借款實際發生的利息金額。
借款存在折價或者溢價的,應當按照實際利率法確定每一會計期間應攤銷的折價或者溢價金額,調整每期利息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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