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查看:2018會計職稱《中級會計實務》考點匯總
(一)債務重組的概念
債務重組,是指在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的情況下,債權人按照其與債務人達成的協議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讓步的事項。
(二)債務重組的界定
只有債權人作出讓步的才可定性為債務重組。這里的讓步主要包括:債權人減免債務人債務本金或者利息、降低債務人應付債務的利率等。
【多選題】2010年7月31日,甲公司應付乙公司的款項420萬元到期,因經營陷于困境,預計短期內無法償還。當日,甲公司就該債務與乙公司達成的下列償債協議中,屬于債務重組有()。
A.甲公司以公允價值為410萬元的固定資產清償
B.甲公司以公允價值為420萬元的長期股權投資清償
C.減免甲公司220萬元債務,剩余部分甲公司延期兩年償還
D.減免甲公司220萬元債務,剩余部分甲公司現金償還
【正確答案】ACD
【多選題】債務人發生財務困難,債權人作出讓步是債務重組的基本特征。下列各項中,屬于債權人作出讓步的有()。
A.債權人減免債務人部分債務本金
B.債權人免去債務人全部應付利息
C.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以公允價值高于重組債務賬面價值的股權清償債務
D.債權人同意債務人以公允價值低于重組債務賬面價值的非現金資產清償債務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修改其他債務條件清償全部或部分債務,包括延長還款期限、降低利率、免去應付未付的利息、減少本金等。
(三)債務重組的方式
1.以資產清償債務;
2.債務轉為資本;
3.修改其他債務條件,如減少債務本金、減少債務利息等,不包括上述(1)和(2)兩種方式;
4.以上三種方式的組合,即混合重組。
(四)債務重組日的確認
即債務重組完成日,即債務人履行協議或法院裁定,將相關資產轉讓給債權人、將債務轉為資本或修改后的償債條件開始執行的日期。
一般在測試時掌握以下原則來判定債務重組日:
1.如果是銀行存款方式抵債的,以款項到賬日為債務重組日;
2.如果是存貨方式抵債的,以存貨的最終運抵日為債務重組日;
3.如果是以房產抵債的,通常以房產過戶手續辦妥日為債務重組日;
4.如果是以無形資產抵債的,通常以法律交接手續辦妥日為債務重組日;
5.如果以債轉股方式抵債的,則以增資手續辦妥日為債務重組日;
6.如果以修改債務條件方式抵債的,則以新的償債條件正式執行日為債務重組日。
7.如果是混合清償方式抵債的,以最終解除債務手續日為債務重組日。
【關鍵考點】掌握債務重組的界定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