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資產組賬面價值和可收回金額的確定基礎
1.資產組的可收回價值等同于單項資產的確認標準,即資產組的公允處置凈額與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折現值的較高口徑。
2.資產組賬面價值的確定基礎應當與其可收回金額的確定方式相一致。
【基礎知識題】乙公司在東北經營一座有色金屬礦山,根據有關規定,公司在礦山完成開采后應當將該地區恢復原貌。棄置費用主要是山體表層復原費用(比如恢復植被等),因為山體表層必須在礦山開發前挖走。因此,乙公司在山體表層挖走后,確認了一項金額為1000萬元的預計負債,并計入礦山成本。
20×9年12月31日,隨著開采的進展,乙公司發現礦山中的有色金屬儲量遠低于預期,有色金屬礦山有可能發生了減值,因此,對該礦山進行了減值測試。考慮到礦山的現金流量狀況,整座礦山被認定為一個資產組。該資產組在20×9年末的賬面價值為2000萬元(包括確認的恢復山體原貌的預計負債)。
乙公司如果在20×9年12月31對外出售礦山(資產組),買方愿意出價1640萬元(包括恢復山體原貌成本,即已經扣減這一成本因素),預計處置費用為40萬元,因此該礦山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為1600萬元。乙公司估計礦山的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為2400萬元,不包括棄置費用。
【答案解析】為比較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和可收回金額,乙公司在確定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及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應當將已確認的預計負債金額從中扣除。
在本例中,資產組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后的凈額為1600萬元,該金額已經考慮了棄置費用。該資產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在考慮了棄置費用后為1400萬元(2400-1000)。因此,該資產組可收回金額為1600萬元,資產組的賬面價值在扣除了已確認的恢復原貌預計負債后的金額為1000萬元(2000-1000)。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大于其賬面價值,沒有發生減值,乙公司不應當確認資產減值損失。
(二)資產組減值損失的確認程序
【理論總結】
1.首先計算資產組的可收回價值低于其賬面價值的差額(應提足準備)
2.將應提足準備先沖減商譽
3.當商譽不夠抵或沒有商譽時,應將此損失按資產組中資產的賬面比例分攤至各項資產。
4.抵減后的資產賬面價值不得低于以下三項指標的最高者:
①公允價值-處置費用
②預計未來流量折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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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考點】資產組的減值測試相對較為獨立,需熟練掌握減值損失的瓜分方法,題型選擇以單選題中的計算模式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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