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合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人社廳發[2012]10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2012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數據統計分析,經與財政部有關部門協商,現將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初級、中級各科目的合格標準均為60分(各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
二、請各地按上述合格標準對相應專業考試人員層級進行復核,并與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核對數據,確認無誤后,按附表要求逐項填寫,于12月25日前送我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備案。備案數據為發放相應級別資格證書的依據。
三、請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合格標準,并抓緊做好資格證書的發放等考試后期的各項夠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2012年12月8日
2012年12月26日,內蒙古自治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辦公室下發通知,公布了2012年度初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分數線。具體為:
中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內蒙古分數線:財務管理50分,經濟法50分,中級會計實務50分。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內蒙古分數線:經濟法基礎51分,初級會計實務:51分。
關于2012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
根據2012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情況的統計分析,經研究,現將《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合格標準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高級會計實務》科目考試全國合格標準為60分(試卷滿分為100分)。
二、各地區、各中央單位當年評審有效的使用標準不得低于50分。按照《關于調整2012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等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各地區、各中央單位可根據本地區、本部門會計專業人員的實際情況,參照上述標準,本著從嚴掌握的原則,確定本地區、本部門參加2012年度高級會計師資格評審的使用標準,并報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請各地區、各單位認真做好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的后續工作和本年度評審的各項準備工作。
全國會計考辦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三里河南三巷3號財政部會計司 100820
聯系電話:010-68553026、68552670(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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