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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判斷題
1. 國務院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屬于行政法規。( )
2. 實體法是指為了保障實體權利和義務的實現而制定的關于程序方面的法律。( )
3. 甲、乙雙方簽訂一份建造大型設備的合同,由甲提供主體配件和原材料,乙方提供建設服務,由此形成的法律關系客體就是乙方承建的設備。( )
4. 一個國家的現行法律規范分為若干個法律部門,由這些法律部門組成的具有內在聯系的、互相協調的統一整體構成一國的法律體系。( )
5. 民事審判制度中的回避制度只適用于案件的審判人員和書記員,對于其他人員不適用。( )
6. 法律事實可以劃分為行為和事件,由社會現象引起的事實又稱為絕對事件。 ( )
7. 審理行政案件,在一定情況下可以適用調解。( )
8. 平等民事主體的當事人之間發生的經濟糾紛,可以同時選擇仲裁和民事訴訟。( )
9. 仲裁協議獨立存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或者無效,不影響仲裁協議的效力。( )
10. 甲公司與乙銀行訂立一份借款合同,甲公司到期未還本付息,但銀行并沒有發出通知要求甲公司支付。乙銀行于還本付息期屆滿后1年零6個月時才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甲公司償還本金、支付利息并承擔違約責任,乙銀行提起的訴訟將喪失勝訴權。( )
11. 當事人對仲裁協議的效力有異議的,一方請求仲裁委員會作出決定,另一方請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仲裁委員會裁定。( )
四、綜合題
1. 2000年個體戶李某與某鎮政府簽訂了對1000畝荒灘50年承包經營的合同,并規定李某每年上交承包費10萬元。2003年底鎮政府要求李某每年上交承包費增加到30萬元,否則終止承包合同,李某不同意。鎮政府于2009年3月20日單方撤消了該承包合同;3月28日李某知道了這一事實,并于2010年5月22日向上級行政機關提出復議申請,5月27日上級機關發出受理通知。并向李某收取5000元的復議費。李某收到通知后處于等待狀態,7月10日李某尚未等到復議決定,便決定向法院提出起訴。
要求:
(1)該糾紛是否屬于行政復議的范圍?
(2)李某申請行政復議的期限是否有效?
(3)李某于7月10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是否受理?
(4)復議機關是否應該收取復議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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