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按照現行個人所得稅的規定,對個人轉讓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繼續免征個人所得稅。()
2. 納稅單位和個人無租使用免稅單位的房產,由使用人代為繳納房產稅。()
3. 自2009年1月1日起,對依照房產原值計稅的房產,不論是否記載在會計賬簿固定資產科目中,均應按照房屋余值計算繳納房產稅。()
4. 企業破產清算期間,對債權人承受破產企業土地、房屋權屬的,征收契稅。()
5. 車船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車船管理部門核發的車船登記證書或者行駛證書所記載日期的次月。()
6. 載有兩個或兩個以上應適用不同稅目稅率經濟事項的同一憑證,分別記載金額的,應分別計算應納稅額,相加后按合計稅額貼花;如未分別記載金額的,按稅率高的計算貼花。()
7. 納稅人不能準確提供應稅產品銷售數量或移送使用數量的,以應稅產品的產量或主管稅務機關確定的折算比換算成的數量為課稅數量。()
8. 自2009年1月1日起,公園、名勝古跡內的索道公司經營用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
9. 發行單位與訂閱單位之間書立的憑證,按規定征收印花稅。()
10. 個人之間互換自有居住用房地產的,經當地稅務機關核實,可以免征土地增值稅。()
11. 房地產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納稅人應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12. 企業在外地設立分支機構和生產經營的場所,由總機構辦理統一稅務登記,而分支機構不必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13. 查驗征收方式適用于納稅人財務制度不健全,生產經營不同定,零星分散、流動性大的稅源。()
14. 稅收征收管理法律關系中,稅務機關是行政主管部門,只享有征收稅款的權利,沒有義務。()
15. 納稅人注銷稅務登記,需要先向工商行政部門辦理工商注銷登記,再進行稅務注銷登記。()
16. 稅務機關行使代位權、撤銷權的,不免除欠繳稅款的納稅人尚未履行的納稅義務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17. 增值稅專用發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指定的企業印制。()
18. 稅務機關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個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維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在強制執行措施的范圍之內。()
19. 納稅人暫停生產經營活動時應辦理注銷登記,待復業時再辦理開業登記。()
20. 納稅人享受減稅、免稅待遇的,在減稅、免稅期間不需要辦理納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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