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計算題
1.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7%,商品、原材料售價中不含增值稅。甲公司銷售商品和提供勞務屬于主營業務。假定銷售商品、原材料和提供勞務均符合收入確認條件,其成本在確認收入時逐筆結轉,不考慮其他因素。2010年4月,甲公司發生如下交易或事項:
(1)銷售商品一批,按商品標價計算的金額為200萬元,由于是成批銷售,甲公司給予客戶10%的商業折扣并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款項尚未收回。該批商品實際成本為150萬元。
(2)向本公司行政管理人員發放自產產品作為福利,該批產品的實際成本為8萬元,市場售價為10萬元。
(3)向乙公司轉讓一項軟件的使用權,一次性收取使用費20萬元并存入銀行,且不再提供后續服務。
(4)銷售一批原材料,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售價80萬元,款項收到并存入銀行。該批材料的實際成本為59萬元。
(5)將以前會計期間確認的與資產相關的政府補助在本月分配計入當月收益300萬元。
(6)確認本月設備安裝勞務收入。該設備安裝勞務合同總收入為100萬元,預計合同總成本為70萬元,合同價款在前期簽訂合同時已收取。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勞務收入。截至到本月末,該勞務的累計完工進度為60%,前期已累計確認勞務收入50萬元、勞務成本35萬元。
(7)以銀行存款支付管理費用20萬元,財務費用10萬元,營業外支出5萬元。
要求:
(1)逐筆編制甲公司上述交易或事項的會計分錄(“應交稅費”科目要寫出明細科目及專欄名稱)。
(2)計算甲公司4月的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營業利潤、利潤總額。
(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2. 清河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未分配利潤”年初貸方余額100萬元,每年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所得稅稅率為25%,2008年至2010年的有關資料如下:
(1)2008年實現凈利潤200萬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后,宣告派發現金股利150萬元;
(2)2009年發生虧損500萬元(假設無以前年度未彌補虧損);
(3)2010年實現利潤總額600萬元。(假設2010年盈余公積在2011年初計提,2010年末未計提,也未發放現金股利。)
要求:
(1)編制2008年有關利潤分配的會計分錄(盈余公積及利潤分配的核算寫明細科目,需要做出利潤分配明細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的處理);
(2)編制2009年結轉虧損的會計分錄;
(3)計算2010年應交的所得稅;
(4)計算2010年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的余額。
(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3. 遠大公司年終結賬前有關損益類科目的年末余額如下:
收入科目 |
結賬前期末余額 |
費用科目 |
結賬前期末余額 |
主營業務收入 |
475 000 |
主營業務成本 |
325 000 |
其他業務收入 |
100 000 |
其他業務成本 |
75 000 |
投資收益 |
7 500 |
營業稅金及附加 |
18 000 |
營業外收入 |
20 000 |
銷售費用 |
20 000 |
管理費用 |
60 000 | ||
財務費用 |
12 500 | ||
營業外支出 |
35 000 |
其他資料:
(1)公司營業外支出中有500元為罰款支出;
(2)本年國債利息收入2 000元已入賬。
要求:
(1)根據表中給出資料將表中損益類科目結轉“本年利潤”科目(該公司平時采用表結法計算利潤)。
(2)計算公司當年應納所得稅并編制確認及結轉所得稅費用的會計分錄(所得稅稅率為25%,除上述事項外,無其他納稅調整因素)。
(3)計算當年凈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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