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安通學校2008年中級會計實務輔導講義
第九章 資產減值
【基本要求】
(一)掌握認定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
(二)掌握資產可收回金額的計量
(三)掌握資產減值損失的確定原則
(四)掌握資產組的認定方法及其減值的處理
(五)了解商譽減值的會計處理
【考試內容】
第一節 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認定
資產減值,是指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于其賬面價值。本章所指資產,除特別說明外,包括單項資產和資產組。
本章涉及的資產減值對象主要包括以下資產:對子公司、聯營企業和合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采用成本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無形資產,商譽,以及探明石油天然氣礦區權益和井及相關設施等。本章不涉及下列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存貨、消耗性生物資產、以公允價值模式進行后續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建造合同形成的資產、遞延所得稅資產、融資租賃中出租人未擔保余值,以及本書"第六章 金融資產"所涉及的金融資產等。
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判斷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對于存在減值跡象的資產,應當進行減值測試,計算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應當按照可收回金額低于賬面價值的金額,計提減值準備。
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資產的市價當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顯高于因時間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預計的下跌;
(二)企業經營所處的經濟、技術或者法律等環境以及資產所處的市場在當期或者將在近期發生重大變化,從而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
(三)市場利率或者其他市場投資報酬率在當期已經提高,從而影響企業計算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折現率,導致資產可收回金額大幅度降低;
(四)有證據表明資產已經陳舊過時或者其實體已經損壞;
(五)資產已經或者將被閑置、終止使用或者計劃提前處置;
(六)企業內部報告的證據表明資產的經濟績效已經低于或者將低于預期,如資產所創造的凈現金流量或者實現的營業利潤(或者虧損)遠遠低于(或者高于)預計金額等;
(七)其他表明資產可能已經發生減值的跡象。
因企業合并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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