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單項選擇題(本類題共25小題,每小題1分,共25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只有一個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請將選定的答案,按答題卡要求,用2B鉛筆填涂答題卡中題號1至25信息點。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1.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發行人已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達到一定比例時,應在該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發行人并予以公告,該一定比例為( )。
A.30%
B.20%
C.10%
D.5%
參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中權益披露的情形。根據規定,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發行人已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達到“20%”時,應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作出書面報告,通知發行人并予以公告;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不得再行買賣該發行人的可轉換公司債券,也不得買賣該發行人的股票。
試題點評:本題要看清投資者持有的是“可轉換公司債券”,而不是“股票”,如果不注意的話,很容易選擇5%后還覺的這題出的太簡單了,本題出題思路與07年考試第一題很相像,有一定的迷惑性。本題考點在夢想成真-應試指南P153頁的表格6.2中有所體現,只要按照那個表格來復習的話,相信很容易就能區分。
2.根據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登記管理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已取得法人資格的企業應當向原產權登記機關申辦注銷產權登記的情形是( )。
A.企業名稱改變
B.企業組織形式發生變動
C.企業被依法宣告破產
D.企業國有資本出資人發生變動
參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注銷產權登記的情形。根據規定,企業解散、被依法撤銷或被依法宣告破產的,屬于注銷產權登記的情形。本題中,選項A、B、D是屬于變動產權登記的情形。
試題點評:本題較為容易,沒有學過第九章的話也能簡單的分析出來。本題考點與網;A班練習中心第九章多選11相同。
3.根據個人獨資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投資人只能以個人財產出資
B.投資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C.投資人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
D.投資人不得以土地使用權出資
參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個人獨資企業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設立個人獨資企業時,投資人可以以個人財產出資,也可以以家庭共有財產作為個人出資,因此選項A錯誤;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由一個自然人投資,財產為投資人個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實體,因此選項B錯誤;投資人可以土地使用權和其他非貨幣財產出資,因此選項D錯誤。
試題點評:本題比較簡單,只要清楚個人獨資企業的幾個基本問題和概念就能很輕松的選出。本題與網;A班練習中心第三章,多選1相同。
4.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普通合伙企業協議未約定合伙企業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一定期間通知其他合伙人。該期間的是( )。
A.10日
B.15日
C.30日
D.60日
參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企業中的通知退伙時間。根據規定,合伙協議未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試題點評:也比較簡單的一道題,大家只要清楚通知退伙中通知的時間就可以選出。本題考點與網校基礎班練習中心第三章判斷11相同,在李玉華老師語音串講中也有所提示。
5.根據《合伙企業法》的規定,普通合伙企業的下列事務中,在合伙協議沒有約定的情況下,不必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即可執行的是( )。
A.改變合伙企業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B.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部分財產份額
C.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
D.轉讓合伙企業的商標權
參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事務的執行。根據規定,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改變合伙企業的名稱;改變合伙企業的經營范圍、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間轉讓在合伙企業中的部分財產份額,不必經其他合伙人同意。
試題點評: 至此連著考了三道企業法的題目,但都還算簡單些,本題的考點授課老師在課上反復強調過,大家應該很容易就能選出。相關的考點與網;A班練習中心第三章判斷10相同。
6.2006年3月1日,李某去某商場購物時,將自己攜帶的兩件物品存放在存包處。當天取物時卻只取到一件。存包員否認李某存了兩件物品,雙方爭議未果,李某擬起訴至法院。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李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有效期間是( )。
A.2006年9月1日前
B.2007年3月1日前
C.2008年3月1日前
D.2026年3月1日前
參考答案:B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根據規定,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財物被丟失或毀損的,適用特別訴訟時效期間的規定,訴訟時效期間為1年。
試題點評:本題與網校基礎班練習中心第一章多選13、14的考點相同,另外,在考前李玉華老師的串講中對其重要性也多次提及。
7.甲、乙、丙、丁擬設立一普通合伙企業,四人簽訂的合伙協議的下列條款中,不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甲、乙、丙、丁的出資比例為4:3:2:1
B.合伙企業事務委托甲、乙兩人執行
C.乙、丙只以其各自的出資額為限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D.對合伙企業事項作出決議實行全體合伙人一致通過的表決辦法
參考答案:C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普通合伙企業的相關規定。根據規定,普通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組成,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此選項C是錯誤的。
試題點評:本題有一定的綜合性,但對于單選題來說還是容易了一些,只要清楚普通合伙人的性質就很容易選出,本題與網校基礎班練習中心第三章單選6的考點相同。另外,在考前李玉華老師的串講中也有所提及。
8.某普通合伙企業決定解散,經清算人確認:企業欠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10000元,欠國家稅款8000元,另外發生清算費用3000元。下列幾種清償順序中,符合合伙企業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先支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再繳納稅款,然后支付清算費用
B.先繳納稅款,再支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然后支付清算費用
C.先支付清算費用,再繳納稅款,然后支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
D.先支付清算費用,再支付職工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然后繳納稅款
參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合伙企業解散時的清算順序。根據規定,合伙企業的財產支付合伙企業的清算費用后的清償順序如下:合伙企業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和法定補償金;繳納所欠稅款;清償債務。
試題點評:本題比較簡單,只要清楚企業破產法律制度中的財產清償順序的總思路就很容易選出。本題所涉及的考點在網?记澳M試題(四)企業破產法綜合題中有所體現,另外,在考前李玉華老師的串講中也有所提及。
9.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共益債務的是( )。
A.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
B.管理人管理財產所支出的倉儲費
C.管理人聘用工作人員發生的費用
D.管理人非執行職務時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參考答案:A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共益債務的范圍。根據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發生的下列債務,為共益債務:因管理人或者債務人請求對方當事人履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的合同所產生的債務;債務人財產受無因管理所產生的債務;因債務人不當得利所產生的債務;為債務人繼續營業而應支付的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費用以及由此產生的其他債務;管理人或者相關人員執行職務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債務人財產致人損害所產生的債務。
試題點評:該題的選項D有一定的迷惑性,考試時對于這種表述怪異的選項要提高警惕。本題與網?记澳M試題(三)多選13相同。
10.根據《企業破產法》的規定,下列各項中,不屬于破產管理人的職責的是( )。
A.接管債務人的賬簿等資料
B.決定債務人的日常開支
C.代表債務人參加訴訟
D.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后,決定繼續債務人的營業
參考答案:D
答案解析:本題考核破產管理人的職責。根據規定,在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管理人決定繼續或者停止債務人的營業。因此選項D不屬于管理人的職責。
試題點評:本題選項D也有一定的迷惑性,但終歸是單選題,難度不大。本題考點與網校考前模擬試題二判斷四相同。另外,李玉華老師考前串講中也有重點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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