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張曉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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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頁:答案 |
五、綜合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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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A企業中止履行合同合法。根據規定,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經營狀況嚴重惡化的,可以中止履行(行使不安抗辯權),要求對方提供擔保。
(2)如果B企業不能提供擔保,A企業可以解除合同。根據規定,(行使不安抗辯權)中止履行合同后,如果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中止履行合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A企業有權要求以補償金優先受償。根據規定,在抵押物滅失、毀損或者被征用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就該抵押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優先受償。
(4)①D企業的第一個理由正確。根據規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用于清償債務前,對債權人可拒絕承擔保證責任。②D企業的第二個理由不正確。根據規定,在同一債權上既有保證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后,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5)E企業拒絕履行擔保責任的理由正確。根據擔保法的規定,質押合同自質物移交于質權人占有時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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