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項選擇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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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簡答題
1、
【正確答案】 (1)合伙企業名稱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企業名稱中應當標明“有限合伙”字樣,該企業名稱中并沒有標明“有限合伙”,因此是不符合規定的。其名稱應該為“順發貿易有限合伙企業”。(2014年教材P116)
(2)①C的出資方式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出資。(2014年教材P117)
②由C執行合伙企業事務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2014年教材P117-P118)
③各合伙人按照相同比例分配盈利的約定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辦理。因此,有限合伙企業合伙協議有約定的,可以按照約定來處理。(2014年教材P118)
(3)①債權人D可以向有限合伙人C追償。根據規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為普通合伙人并與其交易的,該有限合伙人對該筆交易承擔與普通合伙人同樣的責任。(2014年教材P118)
②A的主張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業進行交易;但是合伙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2014年教材P118)
2、
【正確答案】 (1)甲公司觀點錯誤。根據規定,票據關系一經形成,就與基礎關系相分離,基礎關系是否存在,是否有效,對票據關系都不起影響作用,因此只要權利人合法持有票據,便享有票據權利,銀行審查以后,如果票據形式符合規定,就應該付款。(2014年教材P215)
(2)銀行認為甲公司的票據背書行為無效是正確的,根據規定,將匯票金額的一部分轉讓或者將匯票金額分別轉讓給兩人以上的背書無效。(2014年教材P227)
(3)甲公司的拒付行為合法。根據規定,背書人在匯票上記載“不得轉讓”字樣,其后手再背書轉讓的,原背書人對其后手的被背書人不承擔保證責任。(2014年教材P227)
3、
【正確答案】 (1)甲公司可以解除融資租賃合同。根據規定,承租人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解除合同,收回租賃物。在本題中,乙公司停止向甲公司支付租金,經甲公司多次催告,乙公司一直未支付租金,因此,甲公司可以解除融資租賃合同。(2014年教材P302)
(2)乙公司將房產抵押給甲,該抵押權未設立。根據規定,當事人以建筑物設定抵押時,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設立。在本題中,乙公司以廠房向甲公司設定抵押時,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因此,抵押權未設立。(2014年教材P272)
(3)乙公司認為維修費應該由甲公司承擔的觀點不正確。根據規定,融資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使用租賃物,履行占有租賃物期間的維修義務,因此,維修費應該由承租人乙公司承擔。(2014年教材P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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