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題·單選題】蘇美電器城通過報紙、網站等各大媒體發布廣告,稱8月8日至11日店慶,XX品牌XX型號50寸彩電,2999元特價促銷,數量不限,隨到隨購。趙某于8月11日到電器城購買該電視,但電器城稱由于購買人數太多,廣告所述電視已經全部售完。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電器城的廣告構成要約邀請,趙某的行為構成要約,電器城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B.電器城的廣告構成要約邀請,趙某的行為構成要約,電器城不承擔締約過失責任
C.電器城的廣告構成要約,趙某的行為構成承諾,電器城應承擔違約責任
D.電器城的廣告構成要約,趙某的行為構成承諾,電器城不承擔違約責任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的,視為要約。在本題中,電器城的廣告包括了訂立合同的主要條款,構成要約;趙某在承諾期限內作出承諾,因此電器城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例題·單選題】趙某成立我的人生就是杯具公司,但一直生意欠佳,為擴大銷售,向多家企業發函稱:“我公司銷售的X型號真空壺,每個18元,隨訂隨發,如有需要請與我公司聯系。”甲企業回函:“我司愿購買1000個X型號真空壺作為公司年會禮品,每個18元無異議,但需要在每個真空壺上印制我公司LOGO。”3天后,甲企業收到杯具公司發來的1000個真空壺,發現上面并無本公司LOGO,于是拒收。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甲企業違約,因其表示同意購買,合同即已成立,卻拒絕履行
B.杯具公司違約,因其提供的貨物不符合合同約定
C.雙方當事人均違約,因為雙方均未履行已生效的合同
D.雙方當事人均未違約,因為合同尚未成立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趙某的發函屬于要約,而甲企業的回函中對要約的內容作出了實質性變更,因此屬于新要約,合同并沒有成立,因此不存在違約責任,選項ABC錯誤。
【例題·單選題】甲酒店于4月10日通過快遞向乙家具廠發出訂購一批電腦桌的要約,4月11日甲酒店收到丙家具廠的報價單,其電腦桌價格比乙家具廠便宜20%,甲酒店遂于當日向乙家具廠發出聲明要約作廢的傳真,乙家具廠于當日收到。4月12日乙家具廠收到了裝有甲酒店要約的快遞。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甲酒店發出的要約已被撤回
B.甲酒店發出的要約已被撤銷
C.甲酒店發出的要約已生效
D.甲酒店發出的要約已失效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要約生效前可以撤回。要約生效后,受要約人承諾前只能撤銷。題中4.12日要約生效,而聲名要約作廢的傳真是4.11日到達,因此屬于要約的撤回。
【例題·單選題】8月1日,趙某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向錢某發出購買一批手機的要約并要求回復至本郵箱,錢某于當日用手機回復郵件同意要約,但因4G信號較弱郵件一直沒有發出,于是其又通過手機短信告知趙某同意要約。因趙某出門未帶手機,8月2日才看到這一條短信,8月3日錢某出差結束回到公司,手機連接WIFI自動發出了同意趙某要約的郵件,趙某的郵箱于當日收到該郵件,但直至8月5日趙某才看到這一郵件,則趙某與錢某手機買賣合同的成立時間是( )。
A.8月1日
B.8月2日
C.8月3日
D.8月5日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人該特定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因此8月3日進入郵箱視為到達,合同成立。
【例題·單選題】2016年4月1日,位于北京的的甲公司和位于廣西的乙公司簽訂買賣合同,由甲向乙購買一批榴蓮。雙方在合同中約定按市場價格進行交易,2016年7月1日交貨,但對履行地點未做約定。其后雙方因履行價格發生爭議,未能就有關內容達成補充協議,依據合同其他條款及交易習慣也無法確定。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合同履行價格中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按合同訂立時北京的市場價格履行
B.按合同訂立時廣西的市場價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時北京的市場價格履行
D.按合同履行時廣西的市場價格履行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仍不能確定的: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例題·單選題】方某為送湯某生日禮物,特向余某定做一件玉器。訂貨單上,方某指示余某將玉器交給湯某,并將訂貨情況告知湯某。玉器制好后,余某委托朱某將玉器交給湯某,朱某不慎將玉器碰壞,則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湯某有權要求余某承擔違約責任
B.湯某有權要求朱某承擔違約責任
C.方某有權要求朱某承擔違約責任
D.方某有權要求余某承擔違約責任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當事人約定由第三人向債權人履行債務的,第三人不履行債務或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債務人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本題中應該是債務人余某向債權人方某承擔違約責任,因此選項D表述正確。
【例題·單選題】甲公司與乙公司訂立貨物買賣合同,約定出賣人甲公司將貨物送至丙公司,經丙公司驗收合格后,乙公司應付清貨款。甲公司在送貨前發現丙公司已瀕于破產,遂未按時送貨。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正確的是( )。
A.甲公司應向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B.甲公司應向丙公司承擔違約責任
C.甲公司應向乙公司、丙公司分別承擔違約責任
D.甲公司不承擔違約責任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首先,題目中甲濫用不安抗辯權(題目中并不是“債務人”履行能力有問題,不能行使不安抗辯權),構成違約。其次,題目是“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所以是甲向乙承擔違約責任,而不是向丙承擔違約責任。
【例題·單選題】高某向侯某借款20萬期限一年,為其子出國留學之用,雙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同時簽訂了一份抵押合同,約定以高某的一輛價值15萬元的汽車作為抵押擔保,但未進行登記,趙某為該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各方在擔保責任承擔上未做特別約定。合同到期后,高某無力償還,則下列擔保責任的承擔中說法正確的是( )。
A.侯某可以先行使對高某汽車的抵押權也可以先要求趙某承擔保證責任
B.侯某應當先行使對高某汽車的抵押權
C.侯某應當先要求趙某承擔保證責任
D.因抵押合同未登記,侯某只能要求趙某承擔保證責任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在物保和人保共同存在時,如果物保是債務人自己提供的情況,而且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的,則債權人先就債務人的物的擔保求償。保證在物的擔保不足清償時承擔補充清償責任。
【例題·單選題】趙某與張某簽訂100萬元的借款合同,林某提供連帶責任保證,2016年1月1日借款到期但趙某并未還錢,張某于當天發出通知要求趙某償還借款,并要求林某承擔保證責任。但二人對張某避而不見。2016年4月1日張某從外地出差回京的當天在某酒吧找到趙某并催要該筆欠款,趙某同意10天內償還,但直至期滿仍未償還,則張某可以起訴林某要求承擔連帶責任保證的訴訟時效期間是( )。
A.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1日
B.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
C.2016年4月1日至2018年4月1日
D.2016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0日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連帶責任保證中,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本題中因為是連帶保證責任,債權人張某只找到了債務人趙某催要款項,而沒有找到保證人林某,因此只造成主債務訴訟時效中斷,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不中斷,因此是從2016年1月1日開始計算,訴訟時效兩年,因此選項B表述正確。
【例題·單選題】根據《物權法》和《擔保法》的規定,債務人可以用于抵押擔保的財產是( )。
A.土地使用權
B.銀行承兌匯票
C.應收賬款
D.依法被監管的財產
『正確答案』A
『答案解析』根據規定,權利(不包括土地使用權)只能質押,因此選項A正確,選項BC錯誤;因為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不得設立抵押權,因此選項D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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