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全面分析解讀
一、2014年考試政策
1.2014年的初級會計資格考試將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無紙化考試”。
2.考試時間定于2014年9月20日~24日,共5天、10個批次。
3.《初級會計實務》和《經濟法基礎》的考試時長分別為2小時和1.5小時,兩個科目“連續”考試,兩個科目“分別”計算考試成績。考生必須在3.5小時之內通過“全部”科目的考試,方可獲得初級會計資格證書。
4.2014年10月15日之前“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將公布初級會計資格考試成績。
二、考試題型題量
2013年《經濟法基礎》的考試題型包括單選題(24個小題36分)、多選題(15個小題30分)、判斷題(10個小題10分)和不定項選擇題(三個大題、12個小題24分)共四個題型。
1.單選題
2013年的單選題共24個小題,每小題1.5分,共計36分。在四個備選項中,只有一個最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單選題在四個題型中難度最小,能否在單選題中拿到盡可能高的分數是考生順利通過考試的基礎和前提。
2.多選題
2013年的多選題共15個小題,每小題2分,合計30分。多選題有四個備選項,正確答案2~4個(有些題目四個選項全部正確)。多選題的評分標準十分苛刻:如果正確答案是AC,考生只有選AC才能得2分,否則就是0分。因此,多選題得2分很難,得0分很容易。
3.判斷題
2013年的判斷題共10個小題,每小題1分,合計10分。判斷題的評分標準是:判斷結果正確的得1分,判斷結果錯誤的倒扣0.5分,不判斷的不得分也不扣分;但判斷題整個題型的最低得分為0分。
4.不定項選擇題
2013年的不定項選擇題包括三個大題,共12個小題,每小題2分,合計24分。考生應清楚的是,不定項選擇題的評分標準與多選題不一樣:每小題有四個備選項,其中有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每小題全部選對得2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如果正確答案是C,考生只有選C才能得2分,否則得0分。如果正確答案為ABC:(1)選ABC的,得2分;(2)選A或B或C的,得0.5分;(3)選AB或AC或BC的,得1分;(4)只要把D選上了,得0分。
三、2014教材的主要變化
1.2013年教材的主要變化
(1)第二章:新增了第二節“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2)第三章:新增了第四節“預付卡”。
(3)第四章:新增了“增值稅”、“消費稅”兩個稅種。
(4)第五章:新增了“企業所得稅”。
(5)第六章:新增了“關稅、車輛購置稅、煙葉稅、耕地占用稅和船舶噸稅”五個稅種。
(6)第七章:對“稅務行政復議”的內容進行了重大調整;刪掉了“稅收優先權”、“稅務機關的代位權與撤銷權”、“稅款的追征和補繳”和“稅務行政訴訟”的全部內容。
2013年教材共7章,包括經濟法和稅法兩個部分。從最近幾年的考試情況來看,二者平分秋色,基本上各占50分。
2.2014年教材的主要變化
(1)第一章:對民事訴訟中“回避制度”、“地域管轄”和“強制執行”的內容進行了重大調整。
(2)第四章:經國務院批準,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自2014年1月1日起,鐵路運輸和郵政業也納入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試點。2014年教材據此對“增值稅”、“營業稅”和“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內容進行了重大調整。
(3)第六章:對“關稅征收管理”的內容進行了重大調整。
此外,2014年教材根據最新政策、法規,對原教材中部分例題進行了刪減,對部分例題的答案進行了修改。
需要說明的是,由于2013年的機考共進行了14個批次,根據考生反饋的零散信息,我們無法準確判斷各章節的真實命題情況。因此,本書對2013年各章節的分值統計,只能依據2013年筆試的試卷。
四、復習注意事項
1.看書與做題的時間分配
(1)考生至少應拿出40%的時間踏踏實實地把教材看一遍,對重點章節至少應認認真真地看兩遍,對一些重要考點至少應反反復復地背三遍。
(2)考生至少應拿出30%的時間做一些習題。高質量的習題的確可以幫助考生排除疑點、消化難點、提煉重點,的確可以幫助考生準確、深入地理解教材內容,的確可以幫助考生迅速把握教材的核心考點。
2.看教材的方法
(1)通讀
《經濟法基礎》的試題共計61個小題,涉及100多個考點。考慮到2014年10個批次考試(可能有些題目會重復出現)的“狂轟濫炸”,考生只能全面復習。
(2)精讀
對教材中的重點內容必須精讀,加深理解。考生應清楚的是,80%的重要考點集中在教材20%的篇幅內。
(3)死記
《經濟法基礎》并非一門完全靠死記硬背的考試,但又離不開“死記硬背”。考生應清楚的是,消費稅不同稅目的稅率、營業稅不同稅目的稅率、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的速算扣除數表、車船稅不同稅目的稅率、印花稅不同稅目的稅率、資源稅不同稅目的稅率、土地增值稅的速算扣除數表等內容不要求考生死記硬背。但是,企業所得稅的稅前扣除標準(如公益性捐贈、業務招待費等)則要求考生必須掌握(盡管2013年的試題給出了相關項目的稅前扣除標準,但2014年的試題未必會這樣做)。
3.做題的方法
(1)要保證做題的數量
只有通過做一定數量的習題,才能逐步把握不同考點的命題形式和應試技巧。
(2)要保證做題的質量
不要搞“題海戰術”,要保證做題的質量。每做完一個題目,考生都應該總結一下,這個題目涉及了哪些考點,哪些考點是自己已經會的,哪些考點是自己通過這個題目新學到的,這些考點自己是否會舉一反三,不要為了做題而做題,因為做題本身不是目的,而是手段。
(3)不要去做偏題、怪題和太難的題目
(4)要真正去做題
許多考生習慣一邊看題,一邊看答案。這個習慣最好能改掉,因為能否看懂答案和自己是否真的會做題是兩個完全不同的層次。否則,平時復習時感覺《經濟法基礎》很容易,因為答案全都看得懂(看不懂就麻煩了,都是ABCD);到了考場上沒有答案可以看了,傻了,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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