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期貨從業人員(而不是法律工作人員)考試的科目,當然不會對法條規定的來龍去脈予以深究。對考生的要求僅停留在“知其然”的層次上。再加上采取客觀試題的方式,更降低了考試的強度。考生需要做的,只是記住拼圖的本來面目,在考試中準確找到拼圖上缺失的一環即可,而無需憑空描繪出拼圖的圖案。
因此,最為經濟的辦法是,考生應該在復習中采取泛讀的方式,和各條法律“混個臉熟”即可。同時,對重點法條中的易考點,易混淆點進行精確的記憶。
那么,下一個問題自然就是:重點法條、易考點和易混淆點在哪里?
請看今年的考試大綱:
一、行政法規(國務院頒布)
1.期貨交易管理條例
二、部門規章與規范性文件(證監會頒布)
2.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暫行辦法
3.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
4.期貨公司管理辦法
5.期貨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
6.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
7.期貨公司首席風險官管理規定(試行)
8.關于發布《期貨公司金融期貨結算業務試行辦法》的通知
9.關于發布《期貨公司風險監管指標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
10.關于發布《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的通知
11.關于建立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的規定(試行)
三、協會自律規則(期貨業協會頒布)
12.期貨從業人員執業行為準則(修訂)
13.期貨公司執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管理規則(試行)
四、其他
14.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15.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摘選
16.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17.關于發布《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和《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試行)》的通知
18.期貨營業部管理規定(試行)
19.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二)
20.期貨市場客戶開戶管理規定
21.期貨公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試行辦法
經過上述分析,我們確定了重點法條,那么易考點和易混淆點在哪里?
1.數字
例題:
我國申請設立期貨公司,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人民幣( C )元。
a.500萬
b.1000萬
c.3000萬
d.5000萬
會員制期貨交易所會員大會有( C )以上會員參加方為有效。
a.1/2
b.1/3
c.2/3
d.3/4
2.專有名詞
例題:
《期貨交易管理條例》規定,期貨交易所實行( D )結算制度。
a.季末無負債
b.次日無負債
c.年末無負債
d.當日無負債
期貨公司變更住所,向擬遷入地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提交的申請材料中不包括( D )。
a.變更住所申請書
b.妥善處理客戶保證金和持倉的報告
c.變更住所的詳細計劃
d.申請日前三個月符合期貨公司風險監管的指標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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