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考答案與解析
1.【答案】ABC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期貨交易,包括商品和金融期貨合約、期權合約交易及其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2.【答案】ABCD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從事期貨交易,包括商品和金融期貨合約、期權合約交易及其相關活動,應當遵守本條例。
3.【答案】ABCD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從事期貨交易活動,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禁止欺詐、內幕交易和操縱期貨交易價格等違法行為。
4.【答案】ACD
【解 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十一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下列風險管理制度:(一)保證金制度;(二)當日無負債結算制度; (三)漲跌停板制度;(四)持倉限額和大戶持倉報告制度;(五)風險準備金制度;(六)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風險管理制度。實行會員分級結算 制度的期貨交易所,還應當建立、健全結算擔保金制度。
5.【答案】ABCD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下 列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期貨交易,期貨公司不得接受其委托為其進行期貨交易:(一)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二)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期貨交易所、期貨保 證金安全存管監控機構和期貨業協會的工作人員;(三)證券、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四)未能提供開戶證明材料的單位和個人;(五)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規定不得從事期貨交易的其他單位和個人。
6.【答案】ABC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應當按照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財政部門的規定提取、管理和使用風險準備金,不得挪用。
7.【答案】ABD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期貨交易所、期貨公司及其他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向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報送財務會計報告、業務資料和其他有關資料。
8.【答案】ABC
【解析】D項應為最近3年無重大違法違規記錄。
9.【答案】BD
【解析】《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六十條規定,期貨公司違法經營或者出現重大風險,嚴重危害期貨市場秩序、損害客戶利益的,國務院期貨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對該期貨公司采取責令停業整頓、指定其他機構托管或者接管等監管措施。
10.【答案】ABC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期貨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和其他關聯人不得濫用權利,不得占用期貨公司的資產或者挪用客戶保證金和其他資產,不得損害期貨公司、客戶的合法權益。
11.【答案】ABCD
【解析】依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第四十九條的規定,ABCD四項均屬期貨業協會應當履行的職責。
12.【答案】ACD
【解析】B項為期貨公司申請設立營業部需要提交的材料。
13.【答案】AB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客戶開立賬戶,必須出具中國公民身份證明或者中國法人資格或者其他經濟組織資格的合法證件,中國證監會另有規定的除外。
14.【答案】ABCD
【解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五十五條規定,客戶需要委托他人辦理下達指令、調撥資金等事項的,應當在期貨經紀合同中指定受托人及明確其受托權限,約定聯絡方式、指令下達方式并預留受托人簽字。
15.【答案】ABC
【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董事會秘書負責期貨交易所股東大會和董事會會議的籌備、文件保管以及期貨交易所股東資料的管理等事宜。D項屬于董事長的職責。
16.【答案】ABCD
【解 析】《期貨公司管理辦法》第九十條規定,期貨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他關聯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可以責令其限期整改:(一)占 用期貨公司的資產,可能影響期貨公司持續經營;(二)直接任免期貨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非法干預期貨公司經營管理活動;(三)股東未按照 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四)報送、提供或者出具的有關報告、材料或者信息等存在虛假、誤導或者遺漏。
17.【答案】AB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一條規定,為了加強期貨從業人員的資格管理,規范期貨從業人員的執業行為,根據《期貨交易管理條例》,制定本辦法。
18.【答案】AC
【解 析】機構任用具有從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從事期貨業務的,應當為其辦理從業資格申請:①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②已被本機構聘 用;③最近3年內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中國證監會等金融監管機構的行政處罰;④未被中國證監會等金融監管機構采取市場禁入措施,或者禁入期已經屆滿;⑤最近 3年內未因違法違規行為被撤銷證券、期貨從業資格;⑥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19.【答案】ABCD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本辦法所稱機構是指:(一)期貨公司;(二)期貨交易所的非期貨公司結算會員; (三)期貨投資咨詢機構;(四)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的機構;(五)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機構。
20.【答案】ABC
【解析】《期貨從業人員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未取得從業資格,擅自從事期貨業務的,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單處或者并處3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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