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A期貨公司在當日交易結算時,發現客戶甲某交易保證金不足,于是電話通知甲某在第二天交易開始前足額追加保證金。甲某要求期貨公司允許其進行透支交易,并許諾其資金到位立即追加保證金,公司對此予以拒絕。第二天交易開始后甲某沒有及時追加保證金,且雙方在期貨經紀合同中沒有對此進行明確約定。如果客戶向人民法院起訴,認為期貨公司沒有向其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要求期貨公司賠償其因強行平倉受到的損失,而期貨公司主張其履行了通知的義務,對此,應當由()承擔舉證責任。
A.期貨公司
B.客戶
C.雙方各自依據自己的主張承擔舉證責任
D.由法院根據雙方過錯大小決定舉證責任的分配
參考答案:A
參考解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期貨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七條 期貨公司向客戶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客戶否認收到上述通知的,由期貨公司承擔舉證責任。
2、公司制期貨交易所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
A.檢查期貨交易所財務
B.監督期貨交易所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行為
C.向股東大會會議提出提案
D.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參考答案:ABCD
參考解析:《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第五十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權:(一)檢查期貨交易所財務;(二)監督期貨交易所董事、高價管理人員執行職務行為;(三)向股東大會會議提出議案;(四)期貨交易所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3、一家榨油廠在期貨公司開戶進行大豆期貨套期保值交易,期貨公司因風險控制不力致使榨油廠的客戶保證金出現缺口1600萬元,期貨公司使用自有資金補償該廠600萬元,其余的保證金缺口期貨公司無法清償。如果中國證監會決定使用保障基金予以補償,該榨油廠能得到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補償的金額為()。
A.901萬元
B.990萬元
C.802萬元
D.1000萬元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 對期貨投資者的保證金損失,保障基金按照下列原則予以補償:(一)對每位個人投資者的保證金損失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部分全額補償,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九十補償;(二)對每位機構投資者的保證金損失在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的部分全額補償,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八十補償。題中,保證金缺口為:1600-600=1000萬元;榨油廠能得到期貨投資者保障基金補償的金額為:(1000-10)×80%+10=802萬元。
4、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時,不得有下列( )行為。
A.任用不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從事介紹業務
B.任用期貨公司的業務人員從事介紹業務
C.允許從事介紹業務的工作人員進行期貨交易
D.間接為客戶從事期貨交易提供融資
參考答案:ABCD
參考解析:《證券公司為期貨公司提供中間介紹業務試行辦法》第十六條 證券公司應當根據內部控制和風險隔離制度的規定,指定有關負責人和有關部門負責介紹業務的經營管理。證券公司應當配備足夠的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不得任用不具有期貨從業人員資格的業務人員從事介紹業務。 證券公司從事介紹業務的工作人員不得進行期貨交易。第二十二條 證券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間接為客戶從事期貨交易提供融資或者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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