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設置編號與項目符號
設置段落編號和項目符號
使用Word自動功能設置的段落編號和項目在修改時將自動調整。
1)使用“格式”工具欄中的“編號”和“項目符號”按鈕
先設置段落編號或項目符號,然后輸入文檔內容。操作步驟如下:
①單擊“格式”工具欄中的“編號”或“項目符號”按鈕,插入了一個“編號”或“項目符號”,并進入自動設置狀態。
②輸入文檔內容,按回車鍵,即在下一行自動添加后續的編號或項目符號。
③若要取消自動設置編號或項目符號功能,只要單擊“格式”工具欄中的“編號”按鈕或“項目符號”按鈕。
對已有文檔的各段落添加編號或項目符號操作步驟如下:
①選定要添加編號或項目符號的段落。
②單擊“格式”工具欄中的“編號”或“項目符號”按鈕。
九、分節符與分頁符
節的格式化內容包括:紙型、紙張走向、頁邊距、頁碼、頁眉和頁腳等。節的所有格式化內容都儲存于分節符中。
1.分節符br>(1)設置分節符
1)將插入點移到需分節的位置。
2)選擇“插入”菜單中的“分隔符”命令,打開“分隔符”對話框。
3)在對話框的“分隔符類型”區有四個單選鈕,用戶可根據需要選擇其中任意一個:
“下一頁”:選擇此選項,則新節從新頁開始。
“連續”:選擇此選項,則新節與其前面一節共存于一頁。
“偶數頁”:選擇此選項,則分節符后面的文本打印在下一個偶數頁上。
“奇數頁”:選擇此選項,則分節符后面的文本打印在下一個奇數頁上。
4)單擊“確定”按鈕。
(2)刪除分節符
將插入點移到分節符上,按Delete鍵。
2.分頁符
當輸入的文檔內容滿一頁時,Word會自動插入一個分頁符,由Word自動插入的分頁符稱為軟分頁符。在普通視圖方式下軟分頁符是一條橫向虛線,軟分頁符不能刪除。
(1)插入硬分頁符
有時需要從文檔的某個位置起強制分頁,這就需要手工插入一個分頁符,所插入的分頁符稱為硬分頁符。操作步驟如下:
1)將插入點移到需要強制分頁的位置。
2)在“分隔符”對話框中,單擊“分頁符”按鈕,然后單擊“確定”按鈕;或者按組合鍵Crtl+Enter。
這樣,就在插入點前插入一個硬分頁符。硬分頁符是一條橫向虛線,中間有“分頁符”三個字。
(2)刪除硬分頁符
將插入點移到硬分頁符上,按Delete鍵即可。
十、頁面設置
文檔給人的第一印象是它的整體布局,這就需要進行頁面設置。頁面設置包括文檔的頁面大小、頁面走向、頁邊距、頁眉、頁腳等的設置。
選擇“文件”菜單中的“頁面設置”命令,打開“頁面設置”對話框。有關頁面的設置均可在此對話框中進行。
1.設置頁邊距
(1)“頁邊距”的設置實際上是確定版心,用戶需在“頁邊距”欄的“上”、“下”、“左”、“右”文本框中輸入邊距的值。
(2)在“方向”框中選擇頁面的方向:“縱向”或“橫向”。默認方向為“縱向”。
(3)單擊“多頁”列表框右端的下拉按鈕,彈出多頁設置列表。若選中“對稱頁邊距”選項,則雙面打印時,對開頁的內側頁邊距寬度相等,且外側頁邊距寬度也相等。若選中“拼頁”選項,則將一頁分開,按兩頁拼接。如果要創建菜單、請柬等居中折頁的文檔,可選用“書籍折頁”選項。如果要創建從右向左折頁的小冊子,則應在創建文檔前,選中此下拉菜單中的“反向書籍折頁”選項。
(4)設置后,可在“預覽”框中查看設置的效果。
(5)各選項設置后,單擊“確定”按鈕。
2.設置紙張
在“頁面設置”對話框中,選擇“紙型”選項卡。
(1)“紙型”的設置
Word2002默認紙型為“A4”,用戶可在“紙型”列表框中選擇合適的紙型,也可以在“寬度”和“高度”框中輸入數值,自定義紙張的大小。
(2)在“應用于”下拉列表框中,用戶可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選擇應用范圍:“整篇文檔”、“插入點之后”或“所選文字”。
(3)“紙張來源”的設置
設置紙張來源的目的是為了告訴打印機以什么方式取打印紙。
(4)各選項設置后,單擊“確定”按鈕。
3.設置版式
在“頁面設置”對話框中,選擇“版式”選項卡(1)在“節的起始位置”下拉列表中,選擇節的起始位置是新建頁、新建欄、偶數頁、奇數頁、還是接續本頁,因為有些書稿的編排常在一節結束后另起一頁開始下一節,而有些書稿則是接著本頁繼續編排。
(2)如果在當前節中插入了尾注,則“取消尾注”復選框可用。若選中該復選框,則禁止在當前節打印尾注,而將其打印在下一節尾注之前。
(3)如果在一節中使用不同的頁眉和頁腳,可選中“奇偶頁不同”或“首頁不同”復選框。
(4)在“頁眉”和“頁腳”文本框中,輸入頁眉到紙張上邊緣或頁腳到紙張下邊緣的距離值。
(5)在“垂直對齊方式”下拉列表框中,選擇文本在上下邊距間垂直方向的對齊方式。
(6)各選項設置后,單擊“確定”按鈕。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