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工作
(一)2014年上半年考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12月20日至30日。
(二)收費標準按陜價費調發〔2000〕44號文件規定執行,各考點不得再向考生收取文件規定之外的考試費用。由于各級別無紙化考試屬傳統筆試移植到計算機上同傳統機試一并進行,因此其收費按原相應級別筆試加機試標準收取。
(三)考生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軍官證、士官證),無身份證者一律不得報考。
(四)考生照片規格須符合規定。考點在收集照片時必須檢查是否有橫置等問題,未提供照片的考生不允許參加考試,教育部考試中心對無照片考生成績不予受理。
(五)考點在采集報名信息時,必須堅持考生信息確認制度。考點必須打印《考生報名登記表》,經考生確認并簽字后由考點保留一年備查。考生對自己簽字確認后的報名信息負責。考點必須對匯總的報名數據進行核對和校驗,確保上報信息準確無誤。報名信息一經上報不再糾錯、更改。
(六)市區、考點均須使用新版考務管理系統進行報名數據采集、匯總。
(七)一、二級考生和三、四級考生不得編排在同一考場的同一批次。
(八)市(區)對各考點的報名數據進行匯總(考生照片文件按考點編號存入相應目錄,并刻錄成光盤)。匯總后的報名信息庫和考生照片文件于2014年1月10日前報送省考試管理中心社會考試處(報名數據須用光盤上報一式兩份,并注明報考人數)。
(九)考點所需加密鎖按照服務器數量配置(每臺服務器所帶工作站必須在60至90臺之間)。市(區)將各考點所需加密鎖的數量統計后隨報名數據盤一并上報。
(十)報名前各市(區)要對考點軟、硬件設備、考試場所、管理人員等進行檢查,符合開考條件的方可組織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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