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創建并處理對象
1. 創建對象
(1) 編程方式
先創建一個類,再用 CREATEOBJECT() 函數來創建。
(2) 可視化方式
用表單設計器創建。
2. 引用對象
引用對象時,對象與對象之間、對象與屬性之間需用分隔符 . 進行分隔。
(1) 絕對引用
從容器的最高層引用對象,給出對象的絕對地址。如:form1.text1.value
(2) 相對引用
在容器層次中相對于某個容器層次的引用。如:thisform .text1.value
屬性或關鍵字 |
引用 |
ActiveControl | 當前活動表單中具有焦點的控件 |
ActiveForm | 當前活動表單 |
ActivePage | 當前活動表單中的活動頁 |
Parent | 該對象的直接容器 |
THIS | 該對象 |
THISFORM | 包含該對象的表單 |
THISFORMSET | 包含該對象的表單集 |
系統變量 _SCREEN 表示屏幕對象,與 ActiveForm 等組合可以在不知道表單名的情況下處理活動表單。
3. 設置對象的屬性
(1) 可以在屬性窗口中進行可視化設置
(2) 可以在程序中用如下格式進行設置:
引用對象.屬性 = 值
如:thisform .text1.value="只要功夫深,鐵棒磨成針。"
想一次設置多個屬性時,可以采用WITH …… ENDWITH 語句。
如:WITH form1.text1
.Value="書山有路勤為徑"
.ForeColor=rgb(255,0,0)
.FontSize=18
.FontName="隸書"
.FontBold=.T.
ENDWIT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