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寫作命題剖析 |
第 3 頁:2010年12月寫作命題預測 |
從2001年起,四六級作文開始追求多變的命題方式,已經考查過議論文、說明加議論、敘議結合文、圖表作文和書信作文。寫作的應用語體也成為命題專家的一個考核方式,這些變化都對考生備考帶來了挑戰(zhàn)。
那么,四級作文的考查有沒有規(guī)律可循呢?面對即將到來的12月份的考試,作文命題方面又會有什么趨勢呢?就此,四六級輔導名師精心進行了總結,希望對廣大考生有所指導。
一、寫作命題剖析
(一)大綱要求
根據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委員會2006年11月公布的《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大綱(2006年修訂版)》(以下均簡稱《大綱》),寫作(writing)部分是測試學生用英語進行書面表達的能力,所占分值比例為15%,考試時間為30分鐘。
《大綱》對寫作部分的要求有如下說明:
寫作部分要求考生用英語進行短文寫作,思想表達準確、意義連貫、無重大語法錯誤。
寫作部分考核的技能是:
A思想表達
1.表達中心思想
2.表達重要或特定信息
3.表達觀點、態(tài)度等
B篇章組織
4.圍繞所給的題目敘述、議論或描述,突出重點
5.連貫地組句成段,組段成篇
C語言運用
6.運用恰當的詞匯
7.運用正確的語法
8.運用合適的句子結構
9.使用正確的標點符號
10.運用銜接手段表達句間關系(如對比、原因、結果、程度、目的等)
D寫作格式
11.運用正確的符合英語表達習慣的寫作格式
大學英語四級考試寫作部分要求考生達到《教學要求》中的一般要求,即“能完成一般性寫作任務,能描述個人經歷、觀感、情感和發(fā)生的事件等,能寫常見的應用文,能就一般性的話題或提綱在半小時內寫出至少120詞的短文,內容基本完整,用詞恰當,語意連貫。能掌握基本的寫作技能!
另外,《大綱》在附錄中詳細說明了“全國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CET4~CET6)作文題評分原則及標準”:
評分原則:
1.CET是檢查考生是否達到大學英語教學大綱規(guī)定的四級和六級教學要求,對作文的評判應以此要求為準則。
2.CET作文題采用總體評分(Global Scoring)方法。閱卷人員就總的印象給出獎勵分(Reward Scores), 而不是按語言點的錯誤數目扣分。
3.從內容和語言兩個方面對作文進行綜合評判。內容和語言是一個統(tǒng)一體。作文應表達題目所規(guī)定的內容,而內容要通過語言來表達。要考慮作文是否切題,是否充分表達思想,也要考慮是否用英語清楚而合適地表達思想,也就是要考慮語言上的錯誤是否造成理解上的障礙。
4.避免趨中傾向。該給高分的給高分,包括滿分;該給低分的給低分,包括0分。一名閱卷人員在所評閱的全部作文卷中不應只給中間的幾種分數。
評分標準:
1.本題滿分為15分。
2.閱卷標準共分五等:2分、5分、8分、11分及14分。各有標準樣卷 1 ~ 2份。
3.閱卷人員根據閱卷標準,對照樣卷評分,若認為所閱文章與某一分數(如8分)相似,即定為該分數(即8分);若認為所閱文章稍優(yōu)或稍劣于該分數則可加1分(即9分)或減1分(即7分)。但不得加或減0.5分。
4.各檔評分標準:
2分:條理不清,思路紊亂,語言支離破碎或大部分句子均有錯誤,且多數為嚴重錯誤。
5分:基本切題。表達思想不清楚,連貫性差。有較多的嚴重語言錯誤。
8分:基本切題。有些地方表達思想不夠清楚,文字勉強連貫;語言錯誤相當多,其中有一些是嚴重錯誤。
11分:切題。表達思想清楚,文字連貫,但有少量語言錯誤。
14分:切題。表達思想清楚,文字通順、連貫,基本上無語言錯誤,僅有個別小錯。
(注:白卷,作文與題目毫不相關,或只有幾個孤立的詞而無法表達思想,則給0分。)
5.字數不足應酌情扣分。
CET-4 |
110-119 |
100-109 |
90-99 |
80-89 |
70-79 |
60-69 |
50-59 |
<49 |
CET-6 |
140-149 |
130-139 |
120-129 |
110-119 |
100-109 |
90-99 |
80-89 |
<79 |
扣分 |
1 |
2 |
3 |
4 |
5 |
6 |
7 |
9 |
(注:①如題目中給出主題句、起始句、結束句,均不得計入所寫字數。②規(guī)定的內容未寫全者,按比例扣分。③如要判為0分,須慎重處理。)
6.為了便于閱卷人員掌握評分標準,現將各檔作文分相當于百分制的得分,列表如下,稱為得分率。其中9分的得分率為60分(相當于百分制的60分)。
作文分 |
15 |
14 |
13 |
12 |
11 |
10 |
9 |
8 |
7 |
6 |
5 |
4 |
3 |
2 |
1 |
得分率 |
100 |
94 |
87 |
80 |
74 |
67 |
60 |
54 |
47 |
40 |
34 |
27 |
20 |
14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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