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合同法律制度
一、合同的分類:
1.建設工程合同屬于[雙務合同].2.贈與合同屬于[單務合同].3.在現代生活中,絕大部分合同都是[諾成合同].4.合同分類的目的在于[確立合同的生效時間].5.[主合同]的無效、終止將導致從合同的無效、終止。6.[從合同]的無效、終止不能影響主合同。7.擔保合同是典型的[從合同].8.在市場經濟中,絕大部分合同都是[有償合同].9.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稱為[要式合同].10.法律不要求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稱為[不要式合同].11.《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平等原則]、[自愿原則]、[公平原則]、[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序良俗原則].
二、合同的形式和內容
1.一般認為,合同的形式可分為[書面形式]、[口頭形式]、[其他形式].
2.合同的書面形式是指[合同書]、[信件]、[數據電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
3.以合同形式的產生依據劃分,合同形式可分為[法定形式]、[約定形式].
4.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的情形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當事人約定采用].
5.《合同法》在合同形式上的要求是以[不要式]為原則的。
6.建設工程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法定形式].
7.《合同法》采用合同形式的不要式原則的理由是:[合同本質對合同形式不作要求]、[市場經濟要求不應對合同形式進行限制]、[國際公約要求不應對合同形式進行限制]、[電子技術對合同形式的影響].
8.合同的形式是當事人意思的[載體].
9.某施工合同,在施工任務完成后由于發包人拖欠工程款而發生糾紛,但雙方一直沒有簽訂書面合同,應當認定該合同[已經成立].
10.合同自由的重要體現是[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
11.合同的首要條款是[標的].
12.施工合同中的數量主要體現的是[工程量的大小]
13.對于強制性的標準,當事人必須執行,合同約定的質量[不得低于該強制性標準].
14.在合同中,當事人沒有約定質量標準,如果沒有國家標準,則依[行業標準]執行;沒有行業標準,則依[地方標準]執行;沒有地方標準,壩0依[企業標準]執行。
15.建設工程中的質量標準大多是[強制性的質量標準].
16.確定合同當事人是否適當履行合同的依據是[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17.合同當事人希望通過仲裁作為解決爭議的最終方式,則必須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條款,因為仲裁是以[自愿]為原則的。
三、要約與承諾
1.合同的成立必須經過[要約]、[承諾]兩個階段。
2.訂立合同過程中,[投標書]是要約。
3.[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4.要約人是指[提出要約一方].
5.被要約人是指[接受要約一方]
6.要約應當具有的條件是[內容具體確定]、[表明經受要約人承諾,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合同的一般條款].
7.要約必須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必須是以[締結合同]為目的。
8.[要約邀請]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9.價目表的寄送、招標公告、商業廣告、招股說明書等均是[要約邀請].
10.[商業廣告]的內容符合要約規定,視為要約。
11.《合同法》規定,要約撤回的條件是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同時]到達受要約人。
12.《合同法》規定,要約撤銷的條件是撤銷要約的通知應當在[受要約人發出承諾通知之前]到達受要約人。
13.要約撤回是指要約[在發生法律效力之前],欲使其不發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約的意思表示。
14.要約撤銷是要約[在發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約人欲使其喪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該項要約的意思表示。
15.要約不得撤銷的情況包括[要約人確定承諾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約不可撤銷]、[受要約人有理由認為要約是不可撤銷,并已經為履行合同做了準備工作].
16.受要約人作出的同意要約的意思表示是[承諾].
17.承諾應具備的條件是[承諾必須由受要約人作出]、[承諾只能向要約人作出]、[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承諾必須在承諾期限內發出].
18.受要約人對要約的內容作出實質性變更的,[視為薪要約]. 19.有關合同[標的、數量、質量、價款和報酬]、[履行期限和履行地點和方式]、[違約責任和解決爭議方法]等的變更,是對要約內容的實質性變更。
20.非受要約人向要約人作出的接受要約的意思表示是一種[要約].
21.非要約對象向要約人作出的完全接受要約意思的表示[不是承諾].
22.受要約人對解決爭議的方法變更,應視為[新要約].
23.在建設工程合同的訂立過程中,[招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的行為是承諾。
24.要約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承諾應當在合理期限內到達。“合理期限”要根據要約發出的[客觀情況]和[交易習慣]確定,應當注意雙方的利益平衡。
25.承諾期限自[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開始計算。
26.《合同法》規定,承諾的撤回的條件是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之前]或[與承諾通知同時]到達要約人。
27.世界各國對于要約和承諾的生效,主要有[投郵主義]、[到達主義]、[了解主義].
28.我國對要約、承諾的生效采用[到達主義].
29.承諾的通知[送達給要約人]時生效。
30.如果法律法規、當事人對合同的形式、程序沒有特殊的要求,則[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
31.一般情況下,[要約生效]的地點為不要式合同成立的地點。
32.采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33.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時合同成立。
34.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相關推薦:2010年監理工程師《合同管理》精選復習題匯總在線課程 |
2025年
云私塾 37%學員選擇 |
2025年
零基礎暢學班 43%學員選擇 |
2025年
全程班 20%學員選擇 |
|
適合學員 | ①學習時間不足,需定制高效輔導方案; ②基礎知識薄弱,需循序漸進高效提分; ③學習動力不足,需全方位領學促學習; ④云私塾智能學習系統,1V1專屬定制。 |
①基礎知識薄弱,建工行業小白; ②需要全方位、系統梳理知識點; ③現場經驗不足,沒有實操案例; ④4階課程體系,學習更有動力。 |
①具備專業基礎; ②自學能力較強; ③自控能力較強; ④較注重性價比。 |
在線課程 |
2025年
云私塾 37%學員選擇 |
2025年
零基礎暢學班 43%學員選擇 |
2025年
全程班 20%學員選擇 |
|
適合學員 | ①學習時間不足,需定制高效輔導方案; ②基礎知識薄弱,需循序漸進高效提分; ③學習動力不足,需全方位領學促學習; ④云私塾智能學習系統,1V1專屬定制。 |
①基礎知識薄弱,建工行業小白; ②需要全方位、系統梳理知識點; ③現場經驗不足,沒有實操案例; ④4階課程體系,學習更有動力。 |
①具備專業基礎; ②自學能力較強; ③自控能力較強; ④較注重性價比。 |
|
導學階段 | 學習方法論 | |||
備考指導 | ||||
基礎階段 | 考點精講 | |||
真題解析 | ||||
精講習題集 | ||||
強化階段 | 精題必練 | |||
查缺補漏卷 | ||||
萬人模考 | ||||
控制特訓 | ||||
案例特訓 | ||||
沖刺階段 | 直播密訓 | |||
突擊小灶班 | ||||
應試技巧 | ||||
考前10頁紙 | ||||
臨考點睛卷 | ||||
電子資料 | 《課程講義》 | |||
《學習計劃》 | ||||
《真題資料包》 | ||||
《思維導圖》 | ||||
《恒重考點》 | ||||
《高頻易錯點》 | (土建/公共科目) | |||
《黃金記憶口訣》 | ||||
《數字五頁紙》 | ||||
《計算題公式手冊》 | ||||
紙質資料 | 《同步章節必刷題》 | (土建專享) | ||
《歷年真題及模擬卷》 | (土建專享) | (土建、公共) | ||
《全真模擬卷》 | (土建、公共) | |||
班主任服務 | 考試報名通知 | |||
課程更新通知 | ||||
模考測評通知 | ||||
入學指導服務 | ||||
學情問題解決 | ||||
學管師服務 | 建立學習檔案(25年) | |||
100人專屬學習群 | ||||
備考保障 |
25年考試不過,可免費重學3年 | 25年考試不過,可免費重學1年 | 1年有效期! | |
套餐價格 | 單科:¥2750-3150 土建全科:¥9750 |
單科:¥1230 土建/交通/水利全科:¥3930 |
單科:¥630 土建/交通/水利全科:¥2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