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人考〔2007〕3號
關于印發《上海市2007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委、辦、局(集團公司),各區縣人事局、建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07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6〕129號),經市人事局和市建委同意,現將《上海市2007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和報名組織等相關工作。
附件:《上海市2007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二〇〇七年一月九日
上海市2007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安排
一、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三)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專業工作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07年6月30日。
二、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下列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一)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三)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四)從事監理工作滿1年。
三、考試時間、科目
2007年5月12日:
上午9:00-11:00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
下午2:00-5:00 《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
2007年5月13日:
上午9:00-11:00 《建設工程監理基本理論與相關法規》
下午2:00-6:00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
四、考試成績管理辦法
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為滾動管理,即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考生,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為合格;參加2個科目(免試2個科目)考試的,必須當年通過為合格。
五、報名相關事宜
(一)本次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繳費的方式進行。
(二)網上報名時間為2007年2月28日上午10:00-3月5日下午4:00,網址為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網(
www.spta.gov.cn)的“網上報名”欄目。
考生網上報名時,本人應牢記報名序號,正確輸入報考信息,上傳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
(三)現場繳費確認時間為2007年3月7日-3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現場確認繳費點地址為:
1.同濟大學繼續教育學院(赤峰路67號第三教學樓三樓)
報名點代碼:5959
電話:65989445 65982240
2.上海城市管理職業技術學院(河南北路301號)
報名點代碼:5858
電話:64820453 64367400-2177
3.上海市建設工程咨詢行業協會(西藏南路765號,方斜路口,永惠大廈A座1904室)
報名點代碼:2810
電話: 63456171-1011或1017
4.上海市建峰職業技術學院(武夷路150號1號樓,近延安西路江蘇路)
報名點代碼:2827
電話:62525522 62515770
現場確認繳費時須對報考條件所規定的專業、學歷、工作年限、專業技術職務等進行審核,請考生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下載打印后,并加蓋單位公章,按規定的日期和要求,攜帶報名表、身份證、職稱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明等相關材料到如上點辦理確認手續。身份證、學歷證明、職稱資格證書均須原件和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需粘貼于網上下載打印的報名表反面。
本市老考生現場繳費確認,須完成網上報名,將網上報名時填寫的報名表下載打印后,攜帶2006年度準考證直接辦理確認手續。
在外省市參加2006年度考試的考生完成網上報名后,現場繳費確認時還須持省級考試管理機構轉考證明報名,否則往年成績無效。
(四)完成網上報名的人員應于2007年4月22日上午10:00-4月27下午4:00在報名系統中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考生應對提交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負責,如個人填報信息失真、不符合報考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責任自負。
(七)考試報名費每人10元,考務費每科目55元。
六、考生須知
“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科目為主觀題,在試卷上作答,草稿紙由考試院統一發放,考后回收。其余3科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
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鋼筆或簽字筆(黑色或藍色)、2B鉛筆、橡皮、計算器(免套、無聲無編輯存儲功能)。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領取
(一)考試成績考試后兩個半月可查詢,考試成績單不另行發放,考生如有需要,請于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0天內在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網站(
www.spta.gov.cn)“成績查詢”欄目上自行下載打印。
成績查詢電話:95001966 95001263(人工臺)
(二)領證時間為考試成績公布后兩個月左右,請考生屆時關注本網站通知或聯系現場確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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