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試培訓
考前輔導和培訓由建設工程教育網負責,教材征訂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建筑管理處負責。
七、考試收費
按江西省發改委、江西省財政廳《關于調整人事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贛發改收費字[2007]80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重新核定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考試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04]1108號)的規定執行,即考務費為每科57元,其中上繳考務費7元/科,《建設工程監理案例分析》按報名人數上繳閱卷費10元/人。
請各地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做好各環節工作,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附件:
1、2010年度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江西考區考務工作計劃
2、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二○○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附件1
附件2
全國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摘錄)
(一)參加全科(四科)考試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體健康,遵紀守法,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申請參加監理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1、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畢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級職務,并任職滿3年。
(二)免試部分科目條件
對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并同時具備以下四項條件的報考人員,可免試《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和《建設工程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科。
1、1970年(含70年)以前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含中專)以上畢業。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工程技術或工程經濟專業高級職務。
3、從事工程設計或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滿15年。
4、從事監理工作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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