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lany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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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Z302000 合同法
1Z302010 合同法原則及合同分類
1Z302011 掌握合同法原則及調整范圍
一、合同法的基本原則
1.平等原則
《合同法》第3條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本條是對平等原則的規(guī)定。
2.自愿原則
《合同法》第4條規(guī)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本條是對自愿原則的規(guī)定。
3.公平原則
《合同法》第5條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本條是對公平原則的規(guī)定。
4.誠實信用原則
《合同法》第6條規(guī)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本條是對誠實信用原則的規(guī)定。
5.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
《合同法》第7條規(guī)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guī),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jīng)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本條是對遵守法律,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的規(guī)定。
[重點解析]
1.從大的方面掌握合同法的五個基本原則。
2.深刻理解對這五個原則的解釋。
二、合同法的調整范圍
(一)廣義合同與狹義合同
合同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合同是指債權合同,即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債權關系的協(xié)議。廣義的合同是指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廣義的合同除了民法中債權合同之外,還包括物權合同、身份合同,以及行政法中的行政合同和勞動法中的勞動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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