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方式
(一)2009年度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采用全國統一命題,共設3個科目,其中《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2個科目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作答;《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分為:建筑工程、公路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市政公用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6個專業類別,考生報名時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其中一個專業類別。《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試題包括主觀題和客觀題,客觀題用2B鉛筆作答,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作答。
(二)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為滾動考試,參加3科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為合格;符合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通過全部應試科目為合格。
(三)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及橡皮擦,無聲無編程功能的計算器。各科試卷卷本可作草稿紙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發草稿紙。
四、其它事項
(一)具體考務工作由市考試指導中心組織。
(二)收費:根據省物價局粵價函[2006]61號文規定,綜合知識考試(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每人每科50元,專業知識考試(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每人每科120元。
(三)考試用書在網上報名時一并預訂。
(四)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報名文件要求對報考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不符合報考條件及偽造證書、弄虛作假的,一律不得推薦,同時也不得推薦非本單位的人員報考。對在報名和考試中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第七條規定處理。
(五)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全部科目在有效期內考試合格的考生,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以外,還須持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驗證證明在指定的時間到市考試指導中心審核發證窗口辦理領取相關證書手續。不符合條件者,考試成績無效,不給予發放相關證書,后果完全由考生自己負責;符合條件者,頒發相關證書。報考“二級建造師合格證明”的考生(即已獲得某一專業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基礎上,需要增獲一個專業類別二級建造師資格的考試合格證明書者),只需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在指定的時間到市考試指導中心審核發證窗口辦理領取相關證書手續。領證時間、地點及領證手續可登錄市考試指導中心網站查詢。
附件:工程或工程經濟類專業對照表專業對照表
二○○九年六月二日
相關推薦:加入名師考友群 第一時間獲得2009二級建造師報名信息國家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安徽 | 浙江 | 山東 | 江西 | 福建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