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庫、修車庫安全疏散
汽車庫、修車庫的人員安全出口和汽車疏散出口應分開設置。設在工業與民用建筑內的汽車庫,其車輛疏散出口應與其他部分的人員安全出口分開設置。
(一)人員安全出口
除室內無車道且無人員停留的機械式汽車庫外,汽車庫、修車庫內每個防火分區的人員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IV類汽車庫和Ⅲ、IV類的修車庫可設置1個。室內無車道且無人員停留的機械式汽車庫可不設置人員安全出口,但應按有關規定設置供滅火救援用的樓梯間,且設汽車庫檢修通道,其凈寬不應小于0.9m。
1.疏散樓梯
汽車庫、修車庫內的人員疏散主要依靠樓梯進行。因此要求室內的樓梯必須安全可靠。
(1)建筑高度大于32m的高層汽車庫、室內地面與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大于10m的地下汽車庫,應采用防煙樓梯間;其他車庫應采用封閉樓梯間;樓梯間和前室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并應向疏散方向開啟;疏散樓梯的寬度不應小于1.1m。
(2)室內無車道且無人員停留的機械式汽車庫其滅火救援用的樓梯間數量,當停車數量大于50輛、小于等于100輛時,可設置1個樓梯間;當停車數量大于100輛、小于等于300輛時,應設置不少于2個樓梯間,并應分散布置;樓梯間與停車區域之間應采用防火隔墻進行分隔,樓梯間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樓梯的凈寬不應小于0.9m。
(3)與住宅地下室相連通的地下汽車庫,人員疏散可借用住宅部分的疏散樓梯;當不能直接進入住宅部分的疏散樓梯間時,應在地下汽車庫與住宅部分的疏散樓梯之間設置連通走道,汽車庫開向該走道的門均應采用甲級防火門。
2.疏散距離
汽車庫室內任一點至最近人員安全出口的疏散距離不應大于45m,當設置自動滅火系統時,其距離不應大于60m,對于單層或設置在建筑首層的汽車庫,室內任一點至室外出口的距離不應大于60m。
(二)汽車疏散出口
汽車庫、修車庫的汽車疏散出口總數不應少于2個,且應布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區內。以下汽車庫、修車庫的汽車疏散出口可設置1個:
1.IV類汽車庫;
2.設置雙車道汽車疏散出口的Ⅲ類地上汽車庫;
3.設置雙車道汽車疏散出口、停車數量小于等于100輛且建筑面積小于4000m’的地下或半地下汽車庫;
4.IⅡ、Ⅲ、IV類修車庫。
I、IⅡ類地上汽車庫和停車數量大于100輛的地下汽車庫,當采用錯層或斜樓板式且車道、坡道為雙車道時,其首層或地下一層至室外的汽車疏散出口不應少于2個,汽車庫內其他樓層的汽車疏散坡道可設置1個。IV類汽車庫設置汽車坡道有困難時,可采用汽車專用升降機作汽車疏散出口,升降機的數量不應少于2臺,停車數少于25輛時,可設置1臺。汽車疏散坡道的凈寬度,單車道不應小于3.0m;雙車道不應小于5.5m。
消防萬題庫下載丨微信搜"萬題庫消防工程師考試"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