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風、空調、供暖系統的防爆檢查2
十一、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風管在下列部位應設置公稱動作溫度為70℃的防火閥:
1.穿越防火分區處。
2.穿越通風、空氣調節機房的房間隔墻和樓板處。
3.穿越重要或火災危險性大的場所的房間隔墻和樓板處。
4.穿越防火分隔處的變形縫兩側。
5.豎向風管與每層水平風管交接處的水平管段上。
6.當建筑內每個防火分區的通風、空氣調節系統均獨立設置時,水平風管與豎向總管的交接處可不設置防火閥。
十二、公共建筑的浴室、衛生間和廚房的豎向排風管,應采取防止回流措施并宜在支管上設置公稱動作溫度為70℃的防火閥。公共建筑內廚房的排油煙管道宜按防火分區設置,且在與豎向排風管連接的支管處應設置公稱動作溫度為150℃的防火閥。
十三、防火閥的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防火閥宜靠近防火分隔處設置。
2.防火閥暗裝時,應在安裝部位設置方便維護的檢修口。
3.在防火閥兩側各2.0m范圍內的風管及其絕熱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
4.防火閥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筑通風和排煙系統用防火閥門》GBI5930的規定。
十四、除下列情況外,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風管應采用不燃材料:
1.接觸腐蝕性介質的風管和柔性接頭可采用難燃材料。
2.體育館、展覽館、候機(車、船)建筑(廳)等大空間建筑,單、多層辦公建筑和丙、丁、戊類廠房內通風、空氣調節系統的風管,當不跨越防火分區且在穿越房間隔墻處設置防火閥時,可采用難燃材料。
十五、設備和風管的絕熱材料、用于加濕器的加濕材料、消聲材料及其粘結劑,宜采用不燃材料,確有困難時,可采用難燃材料。風管內設置電加熱器時,電加熱器的開關應與風機的啟停聯鎖控制。電加熱器前后各0.8m范圍內的風管和穿過有高溫、火源等容易起火房間的風管,均應采用不燃材料。
十六、燃油或燃氣鍋爐房應設置自然通風或機械通風設施。燃氣鍋爐房應選用防爆型的事故排風機。當采取機械通風時,機械通風設施應設置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通風量應符合下列規定:
1.燃油鍋爐房的正常通風量應按換氣次數不少于3次/h確定,事故排風量應按換氣次數不少于6次/h確定。
2.燃氣鍋爐房的正常通風量應按換氣次數不少于6次/h確定,事故排風量應按換氣次數不少于12次/h確定。
十七、甲、乙類廠房內的空氣不應循環使用。丙類廠房內含有燃燒或爆炸危險粉塵、纖維的空氣,在循環使用前應經凈化處理,并應使空氣中的含塵濃度低于其爆炸下限的25%。
十八、為甲、乙類廠房服務的送風設備與排風設備應分別布置在不同通風機房內,且排風設備不應和其他房間的送、排風設備布置在同一通風機房內。
十九、民用建筑內空氣中含有容易起火或爆炸危險物質的房間,應設置自然通風或獨立的機械通風設施,且其空氣不應循環使用。
二十、當空氣中含有比空氣輕的可燃氣體時,水平排風管全長應順氣流方向向上坡度敷設。
二十一、可燃氣體管道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不應穿過通風機房和通風管道,且不應緊貼通風管道的外壁敷設。
二十二、汽車庫、修車庫的通風和空調系統設置應符合下列規定:
1.噴漆間、電瓶間均應設置獨立的排氣系統。乙炔站的通風系統設計,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乙炔站設計規范》GB50031的有關規定。
2.設置通風系統的汽車庫,其通風系統宜獨立設置。
3.風管應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不應穿過防火墻、防火隔墻,當必須穿過時,除應采用不燃材料將空洞周圍的空氣緊密填塞外,還應穿過處設置防火閥,防火閥的動作溫度宜為70℃;穿過防火墻的風管,其位于防火墻、防火隔墻兩側各2m范圍內的風管絕熱材料應為不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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