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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
(一)審判制度
1.四級法院
我國人民法院分為四級:基層人民法院、中級人民法院、高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
2.兩審終審
兩審終審制度是指一個訴訟案件經過兩級人民法院審判后即終結的制度。一般案件由基層人民法院作為一審法院管轄。
3.公開審判
基本定義:公開審判制度指人民法院的審判活動依法向社會公開的制度。包括審判過程公開和審判結果公開
公開審理:(1)原則上公開審理:人民法院審理案件應當公開審理
(2)絕對不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不公開審理
(3)申請不公開:離婚案件、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公開宣判:不論案件是否公開審理,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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