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現金收取的范圍
單位或職工交回的差旅費余款、賠償款、罰款、備用金退回款;
無法辦理轉賬的銷售收入;
不足轉賬起點的小額收入。
2.現金收取的注意事項
公司因業務需要必須收取現金的,統一由財務部門辦理,其他部門或個人不得以公司名義收取現金;
出納在收取現金時,應仔細審核收款單據的各項內容,當面清點現金,認真鑒別真偽,防止出現假幣、錯收。如出現誤收假幣或收款錯誤,由出納負責追回或承擔損失;
收款后,出納要及時在有關憑證上加蓋“現金收訖”章。
3.現金支付的范圍
支付職工個人的工資及勞保福利費用;
支付個人的勞務支出;
支付職工出差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支付職工的備用金支出;
辦公費、運雜費等1000元以下的零星采購支出。
4.現金支付的注意事項
對于需支付現金的業務,出納必須嚴格審查其合法性與合理性,如不符合規定或超出現金使用范圍的,不得辦理;
辦理現金付款時,出納應認真審查原始憑證的真實性與合法性、金額的準確性,是否符合公司規定的簽批手續,審核無誤后支付現金;
付款后,出納人員要及時在有關憑證上加蓋“現金付訖章”。
5.庫存現金限額的確定
根據公司日常現金開支的實際情況,以公司3-5天的正常零星開支額確定庫存現金限額;
公司庫存限額的確定及追加需經財務部領導審核確認。
6.庫存現金的保管
現金保管的責任人為出納人員;
現金的保管要有相應的保管措施,保險柜應放置于防潮、防水、通風良好且堅固的房間,房間應裝有防盜門、鐵欄桿;
保險柜鑰匙應由出納專人保管,不得交由他人代管;
出納人員工作變動時,應更換保險柜密碼,保險柜發生故障,應由公安機關備案的專業人員修理;
庫存現金應整齊存放,如由于潮濕、霉爛等原因發生損失,由出納負責賠償。
7.禁止白條抵庫
任何人不得以“白條”抵充庫存現金,不得坐支挪用現金,不準設立賬外庫存現金。
8.庫存現金的盤點
出納人員需每日登記現金日記賬,下班前盤存清點庫存現金,并按日填寫現金日報表;每周五下午由會計人員監盤,并在現金日報表上簽字確認;月末庫存現金、現金日記賬余額要與總賬現金余額核對相符,確保賬賬相符,賬實相符;
如有現金溢余或短缺,應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程序報批處理;因為出納人員自身原因造成的現金短缺,由出納全額賠償;如果造成重大損失,應追究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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